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2024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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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20房屋零星维修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YT-20230703-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天棚维修、墙面维修、门窗维修、地面维修、给排水维修、洁具维修、照明维修、布线维修、灯具维修、下水管堵塞疏通、化粪池疏通、外墙清洗、水泵维修、水箱清洗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集中招标项目。项目总金额预计3834.862385万元,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1834.862385万元(不含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2000万元(含税)。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实施项目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到招标人实际项目较分散、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较小的特点;同时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不承诺授予实际项目、不承诺协议期内授予的项目合同总金额等条件。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天棚维修、墙面维修、门窗维修、地面维修、给排水维修、洁具维修、照明维修、布线维修、灯具维修、下水管堵塞疏通、化粪池疏通、外墙清洗、水泵维修、水箱清洗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单项工程及实施地点为暂定,具体以实际实施项目为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及总金额以两者先达到为准。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3834.862385万元;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2.5工期: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执行;
1.2.6保修期: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需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基础上报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双方签订落款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制冷、电工、登高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1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17时00分】(北京,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为:【2023年11月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20房屋零星维修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YT-20230703-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天棚维修、墙面维修、门窗维修、地面维修、给排水维修、洁具维修、照明维修、布线维修、灯具维修、下水管堵塞疏通、化粪池疏通、外墙清洗、水泵维修、水箱清洗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集中招标项目。项目总金额预计3834.862385万元,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1834.862385万元(不含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2000万元(含税)。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实施项目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到招标人实际项目较分散、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较小的特点;同时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不承诺授予实际项目、不承诺协议期内授予的项目合同总金额等条件。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维修、天棚维修、墙面维修、门窗维修、地面维修、给排水维修、洁具维修、照明维修、布线维修、灯具维修、下水管堵塞疏通、化粪池疏通、外墙清洗、水泵维修、水箱清洗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单项工程及实施地点为暂定,具体以实际实施项目为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及总金额以两者先达到为准。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3834.862385万元;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2.5工期: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执行;
1.2.6保修期: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份额 | 中标份额 | 预估金额(含税/不含税) | 实施地域 | 份额分配原则 |
份额一 | 6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1100.917431万元(不含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1200万元(含税) | 江南 | 第一中标人 |
份额二 | 4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733.944954万元(不含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预计800万元(含税) | 江北 | 第二中标人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双方签订落款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制冷、电工、登高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0月1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17时00分】(北京,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为:【2023年11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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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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