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投壹号院给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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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投壹号院给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投壹号院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2019-410105-70-03-0080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水投壹号院给水管网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景怡路北,贺庄新街东。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有1栋5层商业、1栋6层商业、1栋8层商业、13栋15层住宅和3栋16层住宅,共计生活用户1032户,院区内最高日用水量722m³/d,最高时用水量75m³/h。主管道规格材质为球墨铸铁管DN200K9级。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18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自来水供水管道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自项目开始至投标截止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内)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于2023年10月2至2023年10月2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3年11月110时00分(北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投壹号院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2019-410105-70-03-0080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水投壹号院给水管网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景怡路北,贺庄新街东。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有1栋5层商业、1栋6层商业、1栋8层商业、13栋15层住宅和3栋16层住宅,共计生活用户1032户,院区内最高日用水量722m³/d,最高时用水量75m³/h。主管道规格材质为球墨铸铁管DN200K9级。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18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类似自来水供水管道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自项目开始至投标截止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内)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于2023年10月2至2023年10月2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3年11月110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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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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