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荣军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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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372
项目名称:江苏省荣军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省荣军医院康复科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单位;2.所投产品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医疗器械注册的设备,需提供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04-2023.9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将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2 至 2023年10月2,每天9:00至11: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23年11月1 14点00分(北京)
开标:2023年11月1 14点00分(北京)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372
项目名称:江苏省荣军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省荣军医院康复科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单位;2.所投产品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医疗器械注册的设备,需提供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复印件);3.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04-2023.9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将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2 至 2023年10月2,每天9:00至11: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23年11月1 14点00分(北京)
开标:2023年11月1 14点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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