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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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万元)
5、最高限价:15.00(万元)
6、采购需求:完成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勘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主导专业为水工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原件复印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5.4、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5条规定,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0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10月2至2023年10月2,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万元)
5、最高限价:15.00(万元)
6、采购需求:完成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勘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主导专业为水工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原件复印件,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5.4、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5条规定,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0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10月2至2023年10月2,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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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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