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平市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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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高平市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3〕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相关配套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对高平市城市建设腾退的边角地实施新建18个改建12个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建成后新增121606㎡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改造提升39830㎡口袋公园、小微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硬化、小品、亮化、给排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所包含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高平市城区
2.4 项目期限:总工期:180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50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项目投资:7994.6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前半年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投标截止日期前前半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8.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23年10月218:00 至2023年10月218:00(北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3年11月2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2023年高平市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3〕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相关配套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对高平市城市建设腾退的边角地实施新建18个改建12个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建成后新增121606㎡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改造提升39830㎡口袋公园、小微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硬化、小品、亮化、给排水工程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为本标段所包含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高平市城区
2.4 项目期限:总工期:180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150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项目投资:7994.6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前半年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投标截止日期前前半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8.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8.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23年10月218:00 至2023年10月218:00(北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3年11月2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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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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