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自购物资(安措材料)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安措材料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部承建西安地铁八号线环园中路停车场工程,该停车场占地面积约为25.91公顷,为下沉式停车场,场区内包含八号线运用库、十号线运用库、运管中心(含司机休息室、食堂、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换热站)等四个主要单体。八、十号线停车场进行综合一体化开发,按照全自动运行场段进行土建预留设计。计划施工日期:2019年10月3至工程结束。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物资供应资质。
3.2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需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满足项目要求完成材料供应;所送材料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与相应等级质量报告单相符。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1年-2022年)公司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若无请说明。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的性能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两种招标物资的质量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内(2021年-2022年)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年-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
①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为1%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政策相应调整);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至10月3(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安措材料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部承建西安地铁八号线环园中路停车场工程,该停车场占地面积约为25.91公顷,为下沉式停车场,场区内包含八号线运用库、十号线运用库、运管中心(含司机休息室、食堂、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换热站)等四个主要单体。八、十号线停车场进行综合一体化开发,按照全自动运行场段进行土建预留设计。计划施工日期:2019年10月3至工程结束。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物资供应资质。
3.2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需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满足项目要求完成材料供应;所送材料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与相应等级质量报告单相符。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1年-2022年)公司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若无请说明。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的性能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两种招标物资的质量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内(2021年-2022年)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两年内(2021年-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年-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
①提供的增值税税率为1%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政策相应调整);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至10月3(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葛店经开区废弃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8
- 白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扩建项目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8
-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葫芦山湾航道扩建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11-28
- 长沙市望城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学校扩建教研综合楼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8
- 日照高新区2025年建筑工地第三方安全辅助巡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8
- 钟祥港浰河港区综合码头一期工程第二标段陆域栈桥、堆场轨道梁及配套工程混凝土制品等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
- 中国光大银行济南旅游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28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章丘站客运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采购公告 2024-11-28
- 仓库1、2、3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4-11-28
- 五冶装饰昆明华润置地润府三期2期(A9地块)一批次幕墙工程辅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