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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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WZKN-1-007)
为发挥集中规模采购效益,结合集团采购计划安排,现拟开展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南网平台项目编号:XM2023101204)招标工作,招标人为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
1.2 招 标 人: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1.4 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项目类别:物资
1.7 资金来源:自有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项目地点:广东省
1.1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11.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
11月3
。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
11月3
止。
1.11.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1.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要求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80%时可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1.11.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凯能集团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上级单位集中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11.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1.11.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1.11.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1.11.8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2.1总预估采购金额:5620.00万元(权重单价合计金额:0.576547万元)
2.2标的清单:
(1)标的及标包划分
备注:本项目采用加权后单价的合计值进行投标。
(2)标的物清单
注:清单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3本项目采购物资供应数量、规格型号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为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框架中标且在有效期内的厂家;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标的)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得参加凯能集团的采购活动:
(1)在凯能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承接业务,不执行集团采购成交价的;
(2)不按合同文件要求,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或因工程、物资、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项目使用单位蒙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售前售后服务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
(4)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以未经批准使用的新产品、试制品参加投标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
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2
17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3WZKN-1-007)
为发挥集中规模采购效益,结合集团采购计划安排,现拟开展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南网平台项目编号:XM2023101204)招标工作,招标人为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
1.2 招 标 人: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后查看
1.4 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 项目类别:物资
1.7 资金来源:自有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项目地点:广东省
1.1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11.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
1.11.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1.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要求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80%时可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1.11.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凯能集团上级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上级单位集中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11.5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1.11.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上级单位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1.11.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1.11.8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2.1总预估采购金额:5620.00万元(权重单价合计金额:0.576547万元)
2.2标的清单:
(1)标的及标包划分
序号 |
标的 |
最大成交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框架有效期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单位数量(个)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 |
/ |
1 |
2023年度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框架采购 |
详见上述1.11款 |
5620.0 |
0.576547 |
2 |
10.0 |
(2)标的物清单
序号 |
物资类别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
是否提供样品 |
1 |
电线电缆 |
10千伏及以下电线电缆 |
5620.00 |
否 |
2.3本项目采购物资供应数量、规格型号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为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框架中标且在有效期内的厂家;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标的)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得参加凯能集团的采购活动:
(1)在凯能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承接业务,不执行集团采购成交价的;
(2)不按合同文件要求,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或因工程、物资、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导致项目使用单位蒙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售前售后服务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
(4)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中山市凯能集团有限公司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以未经批准使用的新产品、试制品参加投标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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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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