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裕博达文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方城县城市大脑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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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城市大脑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方城县裕博达文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城市大脑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JS-G-20231023-71
2.3项目地点:方城县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一是装修工程(运营大厅机房、办公区域及配套房等部位);二是软硬件安装工程(大屏幕显示系统、音频系统、安防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路面全景监控系统等);三是服务类项目(等保测评、系统集成、光纤链路、地图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及智能交通建设;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年)阶段监理服务;
2.7 工期/服务期:
第一标段:27
历天(合同签订后以发放开工令之日起);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及智能交通建设;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2022年(含)之后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
内);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下载起止
:2023年 10月2
8:00至2023年10月3
17:00。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城市大脑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方城县裕博达文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城市大脑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JS-G-20231023-71
2.3项目地点:方城县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项目概况:一是装修工程(运营大厅机房、办公区域及配套房等部位);二是软硬件安装工程(大屏幕显示系统、音频系统、安防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路面全景监控系统等);三是服务类项目(等保测评、系统集成、光纤链路、地图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及智能交通建设;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年)阶段监理服务;
2.7 工期/服务期:
第一标段:27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及智能交通建设;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2022年(含)之后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下载起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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