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物流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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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3GZTP04Z618
项目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物流业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67,650,000.00元(其中:包组一33,210,000.00元,包组二34,440,000.00元)
招标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物流业务外包项目
2、标的数量:包组一:预估总量 40万吨,包组二:预估总量 52.6万吨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涉及的业务内容为招标人所属仓储部门中的所有叉车装卸搬运业务及仓储部劳务派遣工人所承担的工作,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 3年+2年(需3年合同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且考核合格);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中所有相关的标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备《搬运装卸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道路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承包商未被列为发包方以及中国纸业的承包商黑名单、未被列为国家“联合失信惩戒黑名单”。
3.2中标业务后,不进行违法转包,在发包方允许的情况下合法分包,不进行违法分包。若违反上述3.1或3.2承诺内容,投标无条件失效。
3.3承诺承揽业务的承包商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若违反则按照发包方安全规章制度追责处理。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参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内承接(2020年1月至今)的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合同原件备查,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书面的《三年内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未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承包商是否通过安全标准化等级说明。
5.提供企业负责人(承包方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名单,以上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安全培训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若提供为总经理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总经理的聘任文件)。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所在当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设备要求:包组一:自有电动叉车数量不少于11台(3.5T吨位升级高度3级4.5米2台,3.5T吨位升高高度2级3米9台),电动圆抱夹叉车不少于3台(3.5T吨位升高高度3级4.5米1台,3.5T吨位升高高度2级3米2台),电动普通平抱夹叉车不少于6台(4T吨位2台和3.5T吨位3台),电动高门架平抱夹叉车8台(4T吨位5台和3.5T吨位3台)。包组二:自有30T电动牵引车数量不少于2台,2吨电动叉车1台,5.0T电动叉车2台,3.5T电动纸卷圆抱夹1台,3.5T电动高门架叉车1台,4.0T电动普通平抱夹3台,3T电动带侧移叉车1台,3.0T电动叉车3台。(提供证明材料,如发票、出厂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牌照、最近一次年检报告、如租赁则需有合法租赁合同)
7.人员要求:包组一:自有叉车操作工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不少于52人,有A牌驾驶证不少于5人。包组二:自有叉车操作工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不少于50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叉车)扫描件)
8.投标人需提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以及任命其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相应文件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发布的文件,文件发布距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半年以上。(以文件生效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必须涵盖《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叉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应文件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发布的文件,文件发布距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半年以上。(以文件生效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至少一次叉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记录(学习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承包商拟定配置的人员清单,其中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必须是由承包商单位购买的记录),其他配置人员均购买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记录(含养老保险,唯一性)必须在开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截止日当月)的缴纳记录。
11.投标人需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外)购买工伤保险,提供人员清单及购买工伤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承包商企业提供承诺函,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企业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1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每天 09:00:00至 12:00:00, 14:00:00至 17:30: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0877-23GZTP04Z618
项目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物流业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67,650,000.00元(其中:包组一33,210,000.00元,包组二34,440,000.00元)
招标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厂内物流业务外包项目
2、标的数量:包组一:预估总量 40万吨,包组二:预估总量 52.6万吨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涉及的业务内容为招标人所属仓储部门中的所有叉车装卸搬运业务及仓储部劳务派遣工人所承担的工作,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 3年+2年(需3年合同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且考核合格);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中所有相关的标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备《搬运装卸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道路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承包商未被列为发包方以及中国纸业的承包商黑名单、未被列为国家“联合失信惩戒黑名单”。
3.2中标业务后,不进行违法转包,在发包方允许的情况下合法分包,不进行违法分包。若违反上述3.1或3.2承诺内容,投标无条件失效。
3.3承诺承揽业务的承包商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若违反则按照发包方安全规章制度追责处理。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参照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内承接(2020年1月至今)的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合同原件备查,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书面的《三年内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未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承包商是否通过安全标准化等级说明。
5.提供企业负责人(承包方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或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名单,以上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安全培训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若提供为总经理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总经理的聘任文件)。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所在当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设备要求:包组一:自有电动叉车数量不少于11台(3.5T吨位升级高度3级4.5米2台,3.5T吨位升高高度2级3米9台),电动圆抱夹叉车不少于3台(3.5T吨位升高高度3级4.5米1台,3.5T吨位升高高度2级3米2台),电动普通平抱夹叉车不少于6台(4T吨位2台和3.5T吨位3台),电动高门架平抱夹叉车8台(4T吨位5台和3.5T吨位3台)。包组二:自有30T电动牵引车数量不少于2台,2吨电动叉车1台,5.0T电动叉车2台,3.5T电动纸卷圆抱夹1台,3.5T电动高门架叉车1台,4.0T电动普通平抱夹3台,3T电动带侧移叉车1台,3.0T电动叉车3台。(提供证明材料,如发票、出厂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牌照、最近一次年检报告、如租赁则需有合法租赁合同)
7.人员要求:包组一:自有叉车操作工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不少于52人,有A牌驾驶证不少于5人。包组二:自有叉车操作工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不少于50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叉车)扫描件)
8.投标人需提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以及任命其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相应文件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发布的文件,文件发布距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半年以上。(以文件生效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必须涵盖《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叉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应文件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发布的文件,文件发布距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半年以上。(以文件生效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至少一次叉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记录(学习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承包商拟定配置的人员清单,其中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必须是由承包商单位购买的记录),其他配置人员均购买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记录(含养老保险,唯一性)必须在开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截止日当月)的缴纳记录。
11.投标人需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外)购买工伤保险,提供人员清单及购买工伤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承包商企业提供承诺函,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企业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1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每天 09:00:00至 12:00:00, 14:00:00至 17:30: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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