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机关五小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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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机关五小用品项目
预算金额:33.86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86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夏季工装100套、冬季工装100套、工装(定做)50套、棉麻沙窗54组、宿舍窗帘8组,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3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23年11月2 09点00分(北京)
开标:2023年11月2 09点00分(北京)
预算金额:33.86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86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夏季工装100套、冬季工装100套、工装(定做)50套、棉麻沙窗54组、宿舍窗帘8组,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3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23年11月2 09点00分(北京)
开标:2023年11月2 09点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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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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