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及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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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及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物流大道南侧。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及永久性用电工程,本项目分成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为临时用电工程,满足基建要求,第二期为永久用电工程,满足永久用电要求。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274025元,其中临时用电工程部分为1224478元,永久用电部分为5469547元,暂列金580000元。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固定单价。
(4)本项目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进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要求:中标人分别于甲方通知(一、二期)进场起30、90个日历天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
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4)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
(含,余同)至今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10kV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
7)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8)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7人。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 投标截止
之前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 。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
17 时30分00秒至2023年11月2
8时30分00秒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3年11月2
8时30分
本工程为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及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物流大道南侧。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及永久性用电工程,本项目分成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为临时用电工程,满足基建要求,第二期为永久用电工程,满足永久用电要求。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274025元,其中临时用电工程部分为1224478元,永久用电部分为5469547元,暂列金580000元。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固定单价。
(4)本项目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进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要求:中标人分别于甲方通知(一、二期)进场起30、90个日历天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
(6)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4)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
7)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8)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7人。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 。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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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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