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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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改造项目已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23】87号)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XBMp023-414
2.3招标范围: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国内进出港行李处理系统、国际传统值机设备及大件值机设备、中转再值机系统、国际进港转盘及进港海关查验线、DVIP行李系统、FVIP行李系统等的供货、改造、深化设计、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产品保护、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5交货及安装期:全部合同设备到位的交货期限:206月3;全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期限:2011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拟供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的制造商(集成商)或国际跨国制造商(集成商)在中国的子公司或国际跨国制造商(集成商)在中国的同一集团下的关联公司。
3.3所投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的制造商(集成商)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 ),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民用运输机场(近五年内至少其中一年旅客吞吐量人次达到4000万人次及以上)的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的业绩。吞吐量以中国民航局网站发布的《民航机场生产统计公报》中的2018、2019、2020、2021、2022年的《年民航机场吞吐量排名》表为准并提供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
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1)合同扫描件(2)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业绩认定以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上的验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的合同清单页。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集成商)公章。业主证明要加盖鲜章。
3.4投标人所投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须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且适用机场规模(年旅客吞吐量)大于3000万(以中国民航空局已通告的机场设备信息表内载明的信息为准,须附官网信息截图)。投标时须提供旅客吞吐量证明材料和通告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3.5 制造商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自动引导小车(AGV)系统、分流器、汇流器、直线输送机、转弯输送机、转盘和电机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正本。
3.6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 )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参与过1个已完成的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的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
投标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2.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3.能够体现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或业主证明。业绩认定以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上的验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 。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业主证明要加盖鲜章。并提供上述人员最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缴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显示未满3个月的该项不得分。(拟派的项目经理在非投标人单位的业绩也可计算)
3.7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亏损(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8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加投标活动、承接业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申请,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9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 11 月 1 日至 2023年 11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下同)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 11 月 1 日至2023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9 日09时30分
本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改造项目已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23】87号)及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西南局函【2023】196号)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质改造工程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XBMp023-414
2.3招标范围: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国内进出港行李处理系统、国际传统值机设备及大件值机设备、中转再值机系统、国际进港转盘及进港海关查验线、DVIP行李系统、FVIP行李系统等的供货、改造、深化设计、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产品保护、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4交货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5交货及安装期:全部合同设备到位的交货期限:206月3;全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期限:2011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拟供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的制造商(集成商)或国际跨国制造商(集成商)在中国的子公司或国际跨国制造商(集成商)在中国的同一集团下的关联公司。
3.3所投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的制造商(集成商)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 ),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民用运输机场(近五年内至少其中一年旅客吞吐量人次达到4000万人次及以上)的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的业绩。吞吐量以中国民航局网站发布的《民航机场生产统计公报》中的2018、2019、2020、2021、2022年的《年民航机场吞吐量排名》表为准并提供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
投标时须提供能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1)合同扫描件(2)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业绩认定以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上的验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能够体现设备名称的合同清单页。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集成商)公章。业主证明要加盖鲜章。
3.4投标人所投行李处理系统(系统集成)须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且适用机场规模(年旅客吞吐量)大于3000万(以中国民航空局已通告的机场设备信息表内载明的信息为准,须附官网信息截图)。投标时须提供旅客吞吐量证明材料和通告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3.5 制造商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自动引导小车(AGV)系统、分流器、汇流器、直线输送机、转弯输送机、转盘和电机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正本。
3.6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近五年内(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 )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参与过1个已完成的国内民用运输机场的行李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
投标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2.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3.能够体现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或业主证明。业绩认定以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上的验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 。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业主证明要加盖鲜章。并提供上述人员最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缴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显示未满3个月的该项不得分。(拟派的项目经理在非投标人单位的业绩也可计算)
3.7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亏损(如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8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加投标活动、承接业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申请,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9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 11 月 1 日至 2023年 11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7:00时(北京,下同)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 11 月 1 日至2023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9 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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