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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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期限为24个月,具体起始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且联合体当中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预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即如果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通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40%或以上的工作内容(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联合体中成员《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如果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则可以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1月0至2023年11月0,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2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期限为24个月,具体起始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且联合体当中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预算金额(或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即如果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通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40%或以上的工作内容(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联合体中成员《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如果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则可以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委市府机关大院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食堂后勤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1月0至2023年11月0,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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