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一联、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VOCs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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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一联、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VOCs治理工程已由第七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环县、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七采油厂2023年2023年白一联、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VOCs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甘肃省环县境内,建设区域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拔约在980-1390米左右,全线沟谷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量为:污水污泥池VOCs治理工程、白一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若因设计变更、外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工程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招标范围:管段预制、防腐管段运输、测量放线、布管、管道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补口补伤、吹扫、管沟开挖、管段下沟及回填、穿跨越、水工保护、特殊附着物赔补偿及零星增加工作量等,还包括管线施工临时用地费用。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项目计划投资额226.36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标段(标包)划分:
第一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污水污泥池VOCs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100.85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二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一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48.26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三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48.89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四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28.36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一标段甘肃省环县、第二、三、四标段陕西省吴起县。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6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施工总承包序列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中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8.2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8.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0时0分0秒至2023年11月024时0分0秒(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和开标(网上开标):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一联、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VOCs治理工程已由第七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环县、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七采油厂2023年2023年白一联、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VOCs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甘肃省环县境内,建设区域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海拔约在980-1390米左右,全线沟谷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量为:污水污泥池VOCs治理工程、白一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及油田生产需要,若因设计变更、外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工程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招标范围:管段预制、防腐管段运输、测量放线、布管、管道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补口补伤、吹扫、管沟开挖、管段下沟及回填、穿跨越、水工保护、特殊附着物赔补偿及零星增加工作量等,还包括管线施工临时用地费用。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项目计划投资额226.36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标段(标包)划分:
第一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污水污泥池VOCs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100.85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二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一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48.26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三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白二联场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48.89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四标段:第七采油厂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程,承包商1名,估算金额为28.36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一标段甘肃省环县、第二、三、四标段陕西省吴起县。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6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施工总承包序列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中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8.2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8.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0时0分0秒至2023年11月024时0分0秒(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和开标(网上开标):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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