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北京公司2023年备电电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1-01
收藏项目
铁塔能源北京公司2023年备电电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北京公司2023年备电电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HTC-HW-2023-1402)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客户机房提供备电电池监控及施工维护,客户要求电池规格为51.2v280Ah,目前此种型号电池为非集采产品,故需选择满足客户设备需要的其他供应商;需北京能源公司单独采购,并负责施工、维保及电池监控。预估采购总金额153.35万元(不含税),含税总金额为173.29万元。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不划分份额。
R一家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单价应答折扣100%,根据标准价格报折扣,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标准价格(不含税):16142.11 (元/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3年备电电池采购。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8月
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
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参选同类产品[备电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3.5信誉要求: / 。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7其它要求:
(1)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3.8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北京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3.12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比选。
3.1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3.14.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3.14.2参选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0年1月
之后,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依据应执行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3.15供货周期:参选人应满足下单后3
历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16质保期:参选人应满足参选产品到货验收后5年的质保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 2023年11月0
09时 00分至 2023年11月0
16 时 00 分(北京
,下同)。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北京公司2023年备电电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HTC-HW-2023-1402)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客户机房提供备电电池监控及施工维护,客户要求电池规格为51.2v280Ah,目前此种型号电池为非集采产品,故需选择满足客户设备需要的其他供应商;需北京能源公司单独采购,并负责施工、维保及电池监控。预估采购总金额153.35万元(不含税),含税总金额为173.29万元。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名,不划分份额。
R一家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单价应答折扣100%,根据标准价格报折扣,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标准价格(不含税):16142.11 (元/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3年备电电池采购。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参选应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8月
3.5信誉要求: / 。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7其它要求:
(1)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参选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
3.8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8月0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8月0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北京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3.12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
3.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比选。
3.14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3.14.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3.14.2参选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0年1月
3.15供货周期:参选人应满足下单后3
3.16质保期:参选人应满足参选产品到货验收后5年的质保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25-2026年湘西电信消防站址优化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5
- 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25-2026年湘西电信消防站址优化综合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5-04-05
- 智慧药监一体化应用项目在线培训考试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04
- 团风县总医院智慧医院云影像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3
- 中国电信鄞州分公司2025年物联网模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 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空调系统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03
-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制氢站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2025-04-03
-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2025-04-03
-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购公告 2025-04-03
-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公告 2025-04-03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中宁县公安局城区居民小区出入口和农村重点地区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网络安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吴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重大课题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包二)招标公告
- 县以上建成区0﹒1米航摄影像获取及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2025招标公告
- 2025年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第三方评估项目2025招标公告
- 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三期工程家具类采购2025招标公告
- 智能解译样本库和地物光谱库建立技术服务2025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