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办公室资产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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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办公室,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租房屋资产概况
2.1.1 招租标的
2.1.2 交房标准:原承租方交付时状态(如需实地现场看房可自行前往)。
2.1.3 招租业态:商业、酒店服务业等。禁止经营小额信贷、培训类、棋牌、KTV等娱乐性项目及存在污染、噪音的经营业态,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禁止、限制或需经审批的项目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4 其他事项:租赁房屋目前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2.1.5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6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办公室
联系方式:孟维鑫 0459-6738088
2.2 招标价格、租期及租金支付
2.2.1 租金价格:投标企业报价不能低于招租底价,投标报价不设上限。
2.2.2 报价要求:10000元及10000的整数倍
2.2.3 租期:租期 5年,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再次进行招租。
2.2.4 租金支付:中标后,须缴纳中标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后内缴纳一年的租金,其他年份租金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完成缴纳。履约保证在租赁合同完成后退还。详细要求见合同。
2.2.5 签订合同的租金不再进行调整,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租期内可能出现所有风险。
2.2.6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2.2.7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
2.3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3.1 标的房屋出租时以原承租方交付的状态交接,中标人自行处理与原承租人的物业交接,招标人不保证标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中标人不需使用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由中标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如与房屋公告中公示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3.2 如未全面了解项目内容,违反相关规定,中标人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将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扣除的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2.3.3 若中标者经招标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不接受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 从2020年1月至今,在承租大庆石化公司资产期间发生拖欠租赁费用、违法搭建、擅自破坏房屋资产、擅自转租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在大庆石化公司承租人黑名单内的,投标无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按附件《承诺书》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3.6 提供2015年1月至今至少1份单份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租赁合同,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1-03 10:00:00至2023-11-08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投标截止及开标: 2023-11-14 14:00:00(北京)。
项目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办公室,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租房屋资产概况
2.1.1 招租标的
房屋坐落 |
租赁面积 |
招标租金底价 |
招租业态 |
北京市东城区仓南胡同14号院1号楼 |
5956㎡ |
1200万元/年 |
商业、酒店服务业等 |
2.1.3 招租业态:商业、酒店服务业等。禁止经营小额信贷、培训类、棋牌、KTV等娱乐性项目及存在污染、噪音的经营业态,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禁止、限制或需经审批的项目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4 其他事项:租赁房屋目前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2.1.5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1.6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办公室
联系方式:孟维鑫 0459-6738088
2.2 招标价格、租期及租金支付
2.2.1 租金价格:投标企业报价不能低于招租底价,投标报价不设上限。
2.2.2 报价要求:10000元及10000的整数倍
2.2.3 租期:租期 5年,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再次进行招租。
2.2.4 租金支付:中标后,须缴纳中标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后内缴纳一年的租金,其他年份租金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完成缴纳。履约保证在租赁合同完成后退还。详细要求见合同。
2.2.5 签订合同的租金不再进行调整,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租期内可能出现所有风险。
2.2.6 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2.2.7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
2.3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3.1 标的房屋出租时以原承租方交付的状态交接,中标人自行处理与原承租人的物业交接,招标人不保证标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中标人不需使用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由中标人自行拆除,费用自理。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如与房屋公告中公示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3.2 如未全面了解项目内容,违反相关规定,中标人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将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扣除的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
2.3.3 若中标者经招标方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能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不接受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3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 从2020年1月至今,在承租大庆石化公司资产期间发生拖欠租赁费用、违法搭建、擅自破坏房屋资产、擅自转租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在大庆石化公司承租人黑名单内的,投标无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按附件《承诺书》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3.6 提供2015年1月至今至少1份单份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租赁合同,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1-03 10:00:00至2023-11-08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投标截止及开标: 2023-11-14 14: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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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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