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2023年配电通信网通信电源维保及技术服务(机具、设备、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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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编号:LZRCZX-YN-2023-248
二、招标内容:
完成47座10千伏配变站通信电源维保、模块维修和重大故障处理机械设备租赁(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机械租赁期限的总日历天数为180天,从实际进场开始起算(实际进场,以施工承包人/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申请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在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
获取:2023年11月021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1时00分。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谈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023年11月109时30分前递交到谈判地点,对迟于谈判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谈判:2023年11月109时30分
二、招标内容:
完成47座10千伏配变站通信电源维保、模块维修和重大故障处理机械设备租赁(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机械租赁期限的总日历天数为180天,从实际进场开始起算(实际进场,以施工承包人/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申请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供应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甘肃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倚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行为,在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
获取:2023年11月021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1时00分。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谈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2023年11月109时30分前递交到谈判地点,对迟于谈判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谈判:2023年11月1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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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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