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家浜朗城村陈家桥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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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
2.1.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沙家浜朗城村陈家桥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236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10㎡,草坪砖停车位180㎡,6CM道板砖铺设376㎡,15CM厚C30混凝土硬化296㎡,8CM厚C25混凝土硬化576㎡;新建De110~600雨水管道1095米;新建De110~250污水管道1065米;弱电管线1φ110PVC平壁管(通讯用)+1根9孔格栅管386米,2φ110PVC平壁管(通讯用)+1根9孔格栅管115米;种植香樟15株、榉树1株、红玉兰3株、金桂22株、晚樱10株、红梅15株、百慕大混播黑麦草600㎡、金桂3棵、毛鹃92㎡、黄金菊88㎡、金边黄杨197㎡、细叶芒9㎡等;新建门口花坛259.45m;新建花坛133.68m;村标一座;预制砼汀步120㎡;菜地篱笆175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15历天(本工程因主体完工不同,需在主体完成后二次进场施工,此工期为实际施工日期,不包含第一次施工完成至第二次开始进场施工之间的暂停施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及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2款;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2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是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3年11月0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 日16时30分(北京);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
2.1.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沙家浜朗城村陈家桥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2363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10㎡,草坪砖停车位180㎡,6CM道板砖铺设376㎡,15CM厚C30混凝土硬化296㎡,8CM厚C25混凝土硬化576㎡;新建De110~600雨水管道1095米;新建De110~250污水管道1065米;弱电管线1φ110PVC平壁管(通讯用)+1根9孔格栅管386米,2φ110PVC平壁管(通讯用)+1根9孔格栅管115米;种植香樟15株、榉树1株、红玉兰3株、金桂22株、晚樱10株、红梅15株、百慕大混播黑麦草600㎡、金桂3棵、毛鹃92㎡、黄金菊88㎡、金边黄杨197㎡、细叶芒9㎡等;新建门口花坛259.45m;新建花坛133.68m;村标一座;预制砼汀步120㎡;菜地篱笆175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15历天(本工程因主体完工不同,需在主体完成后二次进场施工,此工期为实际施工日期,不包含第一次施工完成至第二次开始进场施工之间的暂停施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价 |
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1、 |
沙家浜朗城村陈家桥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337.53万元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及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2款;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2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5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是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2023年11月0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 日16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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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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