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惠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关税收优惠(返点)数据整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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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惠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关税收优惠(返点)数据整理项目
1.2采购人:云南惠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项目概况:为保障采购人相关工作开展,现以谈判采购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并签订相关咨询服务合同书。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壹家,100%。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2.1采购需求:采购人委托供应商独家代理申请“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项目、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项目、脱贫人口及大学生就业相关补贴项目”(具体项目以申报回执为准)。提供申报项目相关的政策和申报指导咨询服务。
2.2 采购范围:
2.2.1供应商应熟悉委托项目申报程序和申报指南、政策,向甲方提供专业的项目咨询意见。
2.2.2供应商对采购人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及时作出答复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告知工作进度。
2.2.3 供应商负责就采购人的“委托事宜”开展一系列的相应工作,包括项目方案策划、系统填报、申报材料的整理、修改、印刷、协助采购人向相关政府部门完成现场材料递交、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直至申报项目获得审批通过。
2.2.4 供应商对采购人服务范围内2023年及之前的数据整理及申报工作须按照2023年12月3前申报款项到账进行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
2.2.5 供应商务必对采购人公司数据做好保密措施;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委托项目已经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则本合同自动延期至项目审批结束。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结算方式:采购人于实际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或者补贴优惠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金额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服务费率不高于20%。
2.7 本次采购预估服务费6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实际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或者补贴优惠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金额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须提供相关财务表格。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要求。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要求。
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除的除外);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采购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响应(投标)处罚,且还在有效期内的);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7时00分完成网上采购文件获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均可下载谈判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
1.1项目名称:云南惠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有关税收优惠(返点)数据整理项目
1.2采购人:云南惠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项目概况:为保障采购人相关工作开展,现以谈判采购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并签订相关咨询服务合同书。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壹家,100%。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2.1采购需求:采购人委托供应商独家代理申请“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项目、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项目、脱贫人口及大学生就业相关补贴项目”(具体项目以申报回执为准)。提供申报项目相关的政策和申报指导咨询服务。
2.2 采购范围:
2.2.1供应商应熟悉委托项目申报程序和申报指南、政策,向甲方提供专业的项目咨询意见。
2.2.2供应商对采购人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及时作出答复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告知工作进度。
2.2.3 供应商负责就采购人的“委托事宜”开展一系列的相应工作,包括项目方案策划、系统填报、申报材料的整理、修改、印刷、协助采购人向相关政府部门完成现场材料递交、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直至申报项目获得审批通过。
2.2.4 供应商对采购人服务范围内2023年及之前的数据整理及申报工作须按照2023年12月3前申报款项到账进行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
2.2.5 供应商务必对采购人公司数据做好保密措施;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委托项目已经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则本合同自动延期至项目审批结束。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结算方式:采购人于实际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或者补贴优惠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金额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服务费率不高于20%。
2.7 本次采购预估服务费6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实际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或者补贴优惠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金额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须提供相关财务表格。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要求。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要求。
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除的除外);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采购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响应(投标)处罚,且还在有效期内的);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7时00分完成网上采购文件获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均可下载谈判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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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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