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技师学院北校区实训大楼监控中心及周边监控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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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平顶山技师学院北校区实训大楼监控中心及周边监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80,000.00元
最高限价:158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技师学院北校区安防系统建设及南北校区维保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安装期及维保期: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维保期:三年(南北校区),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及维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11月0 至 2023年11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31271号-1 | 平顶山技师学院北校区实训大楼监控中心及周边监控项目 | 1580000 | 15800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安装期及维保期: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维保期:三年(南北校区),自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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