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BZ-2024-SJ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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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现对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为了更好的了解现有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现有情况,完成省市督办的任务,尽快消除普通国省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作,现拟对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开展招标工作。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BZ-2024-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a、对全市普通国省道现有交通安全设施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包括中分带开口、搭接道口等道路基本情况;存在安全风险的交叉口、集镇段、临水临河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等)进行详细普查,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设施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重点排查公路现存平交道口、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建(构)筑物,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建立相关信息档案,自行设计建立完善的公路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立后,将2019年5月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以来经许可审批设置的公路非标、搭接道路、穿跨越和埋设管线等,逐项录入公路数据管理系统,20年底将数据库移交给发包人。
b、对普通国省道现有交通安全设施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情况进行评定及安全性评价,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专项工程以及应急抢险等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省厅公路中心要求上报的2025年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等工程建设计划;
c、按照发包人要求,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宿迁市有关安全、交警等部门提出安全隐患或需整改段落进行针对性设计。
d、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20度期间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有关普通国省道道路交安设施等方面专项普查工作;协助发包人按照省厅公路中心要求上报关于国省干线交安设施有关方面统计数据。
e、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后评价和工程安全性评价。
f、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关于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面的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初步设计文件提交:签订合同后3内完成道路普查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3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后续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设计内容包含一级及以上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需体现出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生命安全防护设计工作),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担任过设计内容包含一级及以上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可提供业主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8-10月或2023年7-9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BZ-2024-SJ标段)项目和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AF-2024-SJ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项目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优先推荐其为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BZ-2024-SJ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AF-2024-SJ标段)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11月217:30前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为2023年11月214:30。
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现对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为了更好的了解现有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现有情况,完成省市督办的任务,尽快消除普通国省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作,现拟对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开展招标工作。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BZ-2024-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a、对全市普通国省道现有交通安全设施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包括中分带开口、搭接道口等道路基本情况;存在安全风险的交叉口、集镇段、临水临河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等)进行详细普查,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设施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整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重点排查公路现存平交道口、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建(构)筑物,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建立相关信息档案,自行设计建立完善的公路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立后,将2019年5月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以来经许可审批设置的公路非标、搭接道路、穿跨越和埋设管线等,逐项录入公路数据管理系统,20年底将数据库移交给发包人。
b、对普通国省道现有交通安全设施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情况进行评定及安全性评价,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专项工程以及应急抢险等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省厅公路中心要求上报的2025年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等工程建设计划;
c、按照发包人要求,对上级有关部门及宿迁市有关安全、交警等部门提出安全隐患或需整改段落进行针对性设计。
d、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20度期间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有关普通国省道道路交安设施等方面专项普查工作;协助发包人按照省厅公路中心要求上报关于国省干线交安设施有关方面统计数据。
e、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后评价和工程安全性评价。
f、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关于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面的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初步设计文件提交:签订合同后3内完成道路普查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3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后续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设计内容包含一级及以上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需体现出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生命安全防护设计工作),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来,担任过设计内容包含一级及以上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可提供业主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作否决投标处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8-10月或2023年7-9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BZ-2024-SJ标段)项目和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AF-2024-SJ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项目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优先推荐其为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BZ-2024-SJ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宿迁市20度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AF-2024-SJ标段)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11月217:30前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为2023年11月2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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