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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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9】309号、长县发改投【2019】557号、长县发改投【2020】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专项债,招标人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本项目长沙县开慧镇、路口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和路口镇污水处理厂。
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近期(2025年)规模取600m3/d,远期(2030年)规模取10000m3/d,近期用地约8.8亩、总占地面积约20.3亩,纳污面积约5.6平方公里;配套污水干管总长约4.6km,管径为DN300-DN600。
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近期(2025年)规模取0.3×104m3/d,远期(2030年)规模取值定为1.0×104m3/d,总用地23亩;配套管道总长约2.47km,管径为DN400-DN500。
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1115.34万元,其中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4193.34万元,路口镇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6922万元;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费44.578048万元,路口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费72.892175万元,本项目施工图总设计费为117.470223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及专项债,专项债70%,自筹30%。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鸟瞰图(单体+整体)、报建审批图等,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电气自控设计、给排水设计、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计、厂区内工艺、给水、排水等管道与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方案及措施(例如深基坑、高边坡设计)、装修设计、楼宇智能化设计等。(2)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后续跟踪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其中: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在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4)后续服务: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工程内容内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配合工程决算工作、设计变更,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n提供:近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n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3年11 月7 日前)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考核依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有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2)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至2023年11月209:00时止(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9】309号、长县发改投【2019】557号、长县发改投【2020】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专项债,招标人为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2.2项目地点:本项目长沙县开慧镇、路口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和路口镇污水处理厂。
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近期(2025年)规模取600m3/d,远期(2030年)规模取10000m3/d,近期用地约8.8亩、总占地面积约20.3亩,纳污面积约5.6平方公里;配套污水干管总长约4.6km,管径为DN300-DN600。
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近期(2025年)规模取0.3×104m3/d,远期(2030年)规模取值定为1.0×104m3/d,总用地23亩;配套管道总长约2.47km,管径为DN400-DN500。
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11115.34万元,其中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4193.34万元,路口镇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6922万元;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费44.578048万元,路口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费72.892175万元,本项目施工图总设计费为117.470223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及专项债,专项债70%,自筹30%。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鸟瞰图(单体+整体)、报建审批图等,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电气自控设计、给排水设计、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计、厂区内工艺、给水、排水等管道与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方案及措施(例如深基坑、高边坡设计)、装修设计、楼宇智能化设计等。(2)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后续跟踪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其中: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开慧镇葛家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路口镇污水处理厂在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4)后续服务: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工程内容内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配合工程决算工作、设计变更,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n提供:近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n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3年11 月7 日前)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4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考核依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有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2)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至2023年11月209:00时止(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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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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