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晋城市金匠街西延(通达街-现状金匠街)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钢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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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判条件
本次竞谈物资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晋城市金匠街西延(通达街-现状金匠街)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本次竞谈已具备条件,现对钢筋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晋城市金匠街西延道路工程西起现状通达街,东至现状金匠街,由西向东依次与现状通达街、规划城市道路、207国道下行线(规划牛浪路)、现状金匠街平面交叉,与207国道上行线立体交叉,总长度为1063米(其中新建道路工程为958米,改造道路工程为105米),标准段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时速50千米/小时,采用双福路形式,标准断面布置型式为:40m(道路宽度)=3.75m(路侧带)+14.75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14.75m(车行道)+3.75m(路侧带),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工程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41.7万方(挖方33.4万方,填方8.3万方);桥涵工程3处,其中207国道上行线桥(4×20m),基础采用扩大基础,上部结构采用20m预应力T梁,共计44片;跨翟河桥(1×16m),基础为摩擦桩16根(桩径1.5m,桩长22m),上部结构采用16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共计30片;金匠街西延道路起点衔接小路过水箱涵1座(2×10m);河道改线工程2处共计346米(其中南村河改造192m、翟河改造154m),以及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交通设施、照明、电缆排管、燃气、供热、绿化等工程。
3.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能力要求:
4.1.1钢筋(G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需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材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
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至2023年11月1,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本次竞谈物资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晋城市金匠街西延(通达街-现状金匠街)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本次竞谈已具备条件,现对钢筋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晋城市金匠街西延道路工程西起现状通达街,东至现状金匠街,由西向东依次与现状通达街、规划城市道路、207国道下行线(规划牛浪路)、现状金匠街平面交叉,与207国道上行线立体交叉,总长度为1063米(其中新建道路工程为958米,改造道路工程为105米),标准段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时速50千米/小时,采用双福路形式,标准断面布置型式为:40m(道路宽度)=3.75m(路侧带)+14.75m(车行道)+3m(中央分隔带)+14.75m(车行道)+3.75m(路侧带),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工程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41.7万方(挖方33.4万方,填方8.3万方);桥涵工程3处,其中207国道上行线桥(4×20m),基础采用扩大基础,上部结构采用20m预应力T梁,共计44片;跨翟河桥(1×16m),基础为摩擦桩16根(桩径1.5m,桩长22m),上部结构采用16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共计30片;金匠街西延道路起点衔接小路过水箱涵1座(2×10m);河道改线工程2处共计346米(其中南村河改造192m、翟河改造154m),以及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交通设施、照明、电缆排管、燃气、供热、绿化等工程。
3.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能力要求:
4.1.1钢筋(G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需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材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
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至2023年11月1,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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