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西藏公司采购共享服务中心2023-2024年仓储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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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西藏公司采购共享服务中心2023-20
仓储服务外包项目。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43687.80元(含税)、1267630.00元(不含税)。
1.3采购内容:1、支撑人员需求16名,用以完成工程物资实物的出入库、装卸、库存盘点到货简易验货等库内作业及物流配送运输监督工作:财务管理员4名、实物管理员10名(其中50%人持叉车驾驶资格证书)、其余人员2名(含主管及系统支撑)。2、提供仓库管理台账、仓储数智化监控大屏系统。
1.4合同期限:2023年11月2
至20
11月2
(若未能在2023年11月2
前完成合同签订,则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份额分配100%。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343687.80元(含税)、1267630.00元(不含税),应答人的报价高于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自2020年10月
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指仓储、物流服务等项目业绩)至少一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同时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①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②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应答人需具备自主研发仓储管理系统产权证明(包括不限于仓库台账管理系统、仓储数智化远程监控大屏系统等功能,需提供功能演示视频或功能演示截图)。
2.5供应商须配备支撑人员16名(用以完成工程物资实物的出入库、装卸、库内作业、库存盘点、到货简易验货、物流配送运输监督工作),其中项目经理1名、仓储主管1名、财务管理员4名、实物管理员10名(其中50%(含)的人员持叉车驾驶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①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2023年4月
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
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应答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③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④拟派驻的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不允许重复,若出现人员复用,则复用人员无效。
2.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7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须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注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备注2: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3年11月0
20时30分至2023年11月1
21时0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西藏公司采购共享服务中心2023-20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43687.80元(含税)、1267630.00元(不含税)。
1.3采购内容:1、支撑人员需求16名,用以完成工程物资实物的出入库、装卸、库存盘点到货简易验货等库内作业及物流配送运输监督工作:财务管理员4名、实物管理员10名(其中50%人持叉车驾驶资格证书)、其余人员2名(含主管及系统支撑)。2、提供仓库管理台账、仓储数智化监控大屏系统。
1.4合同期限:2023年11月2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份额分配100%。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343687.80元(含税)、1267630.00元(不含税),应答人的报价高于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仓储服务 |
项 |
2 |
2.2纳税资格:应答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自2020年10月
备注:①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②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应答人需具备自主研发仓储管理系统产权证明(包括不限于仓库台账管理系统、仓储数智化远程监控大屏系统等功能,需提供功能演示视频或功能演示截图)。
2.5供应商须配备支撑人员16名(用以完成工程物资实物的出入库、装卸、库内作业、库存盘点、到货简易验货、物流配送运输监督工作),其中项目经理1名、仓储主管1名、财务管理员4名、实物管理员10名(其中50%(含)的人员持叉车驾驶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注:①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2023年4月
2.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7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须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注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备注2: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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