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七一路(文化路-车站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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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七一路(文化路-车站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2023】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城市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七一路(文化路-车站路)提升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
2.3、建设地点:项目西起车站路,东至文化路,总提升道路长1480米;
2.4、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道路提升、人行道、排水和照明提升等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工 期:9
历天;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4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0内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
不足三年的,以注册
为准);
3.1.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
不足三年的,以注册
为准);
3.2.4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0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1月1
09:00分至2023年11月3
9: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七一路(文化路-车站路)提升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
2.3、建设地点:项目西起车站路,东至文化路,总提升道路长1480米;
2.4、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道路提升、人行道、排水和照明提升等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工 期:9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4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1.5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
3.1.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
3.2.4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2.5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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