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网状网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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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网状网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K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网状网系统维保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主站于2014年投用,主站安装在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网状网业务端站安装在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共接入网状网端站130余座,分布在全国三十余省市。根据iDirect厂商公告,iDirect卫星厂家已分别于2015年、2018年停止了网状网卫星主站的产品生产和原厂技术服务。为解决设备厂商停产停服对中心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稳定运行带来的安全风险,需采购该主站和端站的维保服务。
2.2招标范围
提供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主站及廊坊网状网业务端站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针对油气调控中心北京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主站和河北省廊坊市网状网业务端站的设备维保服务;提供1套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备用主站和1套网状网业务备用端站,具备替代现有主站独立运行并接管现网所有端站的能力;提供每年1次针对上述卫星通信系统的年度检修服务;提供每年1次卫星业务培训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和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持有有效的(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3.2.2持有有效的(ISO/IEC27001或GB/T 2208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3.2.3持有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必须包
括信息系统实施、集成服务业务范围);
3.2.4持有有效的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持有有效的ISO45001或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时须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
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
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绝。
3.4业绩要求
2019年以来的iDirect卫星主站系统维护或运营项目业绩(包括研发、集成和运维)不少于1个,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需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章与签约日期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
3.5.3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2020年01月0
以来,承诺未发生一般A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以上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一般A生产安全事故定义: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书)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卫星行业从业经验,在类似项目中独立承担项目负责人的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6.2项目主要人员:提供不少于3人的技术团队,至少有2人持有卫星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或iDirect系统培训资质证书,至少有1人持有数据通信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华为数据通信HCIP等级认证或思科数通专业中级CCNP资格认证证书)。团队成员均须有3年以上的卫星行业从业经验并且至少1人有在类似项目中承担业务或者技术负责人的经验(提供人员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等)。
3.7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获取文件
:2023年11月0
1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
18时00分。
招标编号:DK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网状网系统维保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主站于2014年投用,主站安装在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网状网业务端站安装在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共接入网状网端站130余座,分布在全国三十余省市。根据iDirect厂商公告,iDirect卫星厂家已分别于2015年、2018年停止了网状网卫星主站的产品生产和原厂技术服务。为解决设备厂商停产停服对中心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稳定运行带来的安全风险,需采购该主站和端站的维保服务。
2.2招标范围
提供油气调控中心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主站及廊坊网状网业务端站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提供针对油气调控中心北京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主站和河北省廊坊市网状网业务端站的设备维保服务;提供1套iDirect卫星通信系统(网状网)备用主站和1套网状网业务备用端站,具备替代现有主站独立运行并接管现网所有端站的能力;提供每年1次针对上述卫星通信系统的年度检修服务;提供每年1次卫星业务培训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和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
2.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持有有效的(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3.2.2持有有效的(ISO/IEC27001或GB/T 2208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3.2.3持有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必须包
括信息系统实施、集成服务业务范围);
3.2.4持有有效的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5持有有效的ISO45001或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时须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
3.4业绩要求
2019年以来的iDirect卫星主站系统维护或运营项目业绩(包括研发、集成和运维)不少于1个,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需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章与签约日期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
3.5.3近三年(2020年1月
3.5.4投标人2020年01月0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卫星行业从业经验,在类似项目中独立承担项目负责人的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6.2项目主要人员:提供不少于3人的技术团队,至少有2人持有卫星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或iDirect系统培训资质证书,至少有1人持有数据通信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华为数据通信HCIP等级认证或思科数通专业中级CCNP资格认证证书)。团队成员均须有3年以上的卫星行业从业经验并且至少1人有在类似项目中承担业务或者技术负责人的经验(提供人员清单、相关证明材料等)。
3.7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获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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