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学府韵·未来城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方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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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为镇江市学府韵·未来城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招标编号
1.3 项目合作范围 项目合作范围共有两个区域,均位于镇江市京口区,其中区域1为王家湾地块,位于象山街道,西至焦山路,东、北与禹山相邻,南至竹林山庄居住小区,总用地面积约32675平方米(约49亩)。区域2西至汝山路和谷阳路,东、南至古运河,北至学府路,总用地面积约2.50平方公里,城市更新面积1099亩。
1.4 项目合作内容
本项目运用“区域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开发理念,合作内容包括:1.项目整体开发策划和服务;2.项目用地开发投资;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4.定向销售商品房投资建设;5.科创载体投资建设;6.智慧城市打造及城市运营等。本项目实际合作内容以各子项目经审核或备案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5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合作范围内静态总投资43.15亿元(暂估金额,下同),其中项目用地开发费用16.00亿元(包括项目用地整理费用8.58亿元,经营性项目用地取得费用7.42亿元),建设投资27.15亿元(工程费用为24.39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亿元,预备费用1.29亿元)。最终静态总投资以各子项目经审核或备案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合作方;中标人与镇江市京口区京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京口区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本项目合作期为12年,包括建设期7年和运营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主体要求)
(2)财务实力要求: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公司应满足)
(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共同承担勘察任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类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共同承担设计任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共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止,投标人须具备以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亿元的片区开发项目投资建设业绩经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牵头公司应满足)
(7)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公司拟派);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③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6家;2)联合体牵头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0%,联合体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3日。
(2)投标截止及开标:2023年12月09点30分
1.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为镇江市学府韵·未来城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招标编号
1.3 项目合作范围 项目合作范围共有两个区域,均位于镇江市京口区,其中区域1为王家湾地块,位于象山街道,西至焦山路,东、北与禹山相邻,南至竹林山庄居住小区,总用地面积约32675平方米(约49亩)。区域2西至汝山路和谷阳路,东、南至古运河,北至学府路,总用地面积约2.50平方公里,城市更新面积1099亩。
1.4 项目合作内容
本项目运用“区域整体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开发理念,合作内容包括:1.项目整体开发策划和服务;2.项目用地开发投资;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4.定向销售商品房投资建设;5.科创载体投资建设;6.智慧城市打造及城市运营等。本项目实际合作内容以各子项目经审核或备案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1.5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合作范围内静态总投资43.15亿元(暂估金额,下同),其中项目用地开发费用16.00亿元(包括项目用地整理费用8.58亿元,经营性项目用地取得费用7.42亿元),建设投资27.15亿元(工程费用为24.39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亿元,预备费用1.29亿元)。最终静态总投资以各子项目经审核或备案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由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经验、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合作方;中标人与镇江市京口区京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京口区设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本项目合作期为12年,包括建设期7年和运营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是合法存续的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主体要求)
(2)财务实力要求: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公司应满足)
(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共同承担勘察任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类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共同承担设计任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共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止,投标人须具备以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包括已经完成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亿元的片区开发项目投资建设业绩经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牵头公司应满足)
(7)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公司拟派);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③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6家;2)联合体牵头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应大于或等于30%,联合体除牵头公司以外的成员单位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3日。
(2)投标截止及开标:2023年12月0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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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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