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肥料采购项目(资溪)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2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AH2023-FZ-037-008
2.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肥料采购项目(资溪)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以单价计算(详见采购需求招标控制价)
5.最高限价:根据进度、按验收数量据实结算
产 品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肥料采购项目(资溪) |
1 |
批 |
以单价计算(详见采购需求招标控制价) |
详见招标文件中“参数及要求”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1)、根据以上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0.3),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 11 月 14 日至2023年 11 月 20 日,每日9:3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