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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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140100-89-05-283430),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太原)绿色生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电建(太原)绿色生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镇、杨家峪街道内,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7.92°,东经112.63°,总占地面积约7200亩。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交流测),共设计安装363662块550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通过9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晋安站,线路长度约10km,架空线路长度约 8km,导线型号选用2×JL/G1A-6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长度约2km,电缆型号选用ZC-YJLW02-Z-127/220-1×2500,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项目工期:59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3。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工程及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补充详细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项目部分前期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升压站全部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发电场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水保和环保专项设计及规费缴纳(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永久用地、建设期光伏场区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及补偿、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与电网结算的相关流程手续、与电网进行网厂交互平台办理手续以及其它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准备、现场查验等全部工作)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1月至2023年10月内具有完成或在建2个10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EPC/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投运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及单位名称)。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8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总监、项目总工;工程管理岗(4人);质量管理岗(2人);安环管理岗(2人);合同管理岗(2人);综合管理岗(3人,含档案管理岗位);设备管理岗(2人)等。4.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1月1至2023年11月2,每日8:3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下同)通过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12月0 10时00分整(北京)。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140100-89-05-283430),项目业主为中电建(太原)绿色生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电建(太原)绿色生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镇、杨家峪街道内,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7.92°,东经112.63°,总占地面积约7200亩。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交流测),共设计安装363662块550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通过9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晋安站,线路长度约10km,架空线路长度约 8km,导线型号选用2×JL/G1A-6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长度约2km,电缆型号选用ZC-YJLW02-Z-127/220-1×2500,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项目工期:59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12月3。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光伏场区、220kV升压站工程及送出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设计阶段、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补充详细勘察、设计、审查(含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项目部分前期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由招标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土建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升压站全部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发电场试运行;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水保和环保专项设计及规费缴纳(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监测、专项验收;永久用地、建设期光伏场区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及补偿、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批、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与电网结算的相关流程手续、与电网进行网厂交互平台办理手续以及其它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申报材料准备、现场查验等全部工作)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1月至2023年10月内具有完成或在建2个10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EPC/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投运证明)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及单位名称)。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8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总监、项目总工;工程管理岗(4人);质量管理岗(2人);安环管理岗(2人);合同管理岗(2人);综合管理岗(3人,含档案管理岗位);设备管理岗(2人)等。4.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1月1至2023年11月2,每日8:3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下同)通过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12月0 10时00分整(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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