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2023年度办公附属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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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人简介、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2.1 建设地点:
(1)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高安屯八号路(高安屯再生水厂)
(2)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北京排水集团副中心保障基地
(3)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甲1号科技研发中心
(4)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南曹营村北康庄污水处理厂
(5)北京排水集团技术培训中心办公楼(朝阳区小郊亭村甲1号)
(6)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客服中心
(7)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桥东侧南二环辅路大观园泵站
(8)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小红门再生水厂内小红门泵房
(9)北京市朝阳区小郊亭1号高碑店再生水厂内高碑店泵房
(10)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写字楼;
2.2 建设规模:高安屯再生水水厂一期设施维修约500平米,第二管网分公司通州基点办公用房、宿舍区加装暖气约600㎡加装空气能、暖气管道等设施、科技研发中心办公附属设施维修约200平米,京津冀康庄再生水厂设施维修约100平米,技术培训中心办公楼内大厅吊顶改及附属设施造约330平米、客服中心巡办屋顶维修改造约72.2平米,再生水分公司小红门泵房、高碑店泵房、大观园泵站屋顶防水约2000平米。
2.3 计划工期:
定额工期: / 日历天
要求工期: 2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 3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2.4招标范围:拆除工程、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防水保温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水电改造工程、暖通工程、洁具工程、灯具工程、渣土清运及消纳、其他工程等。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资质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月
起至2022年12月3
止。
3.1.3业绩要求
累计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1月
起至 2023年10月3
止;
3.1.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允许投标人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4.2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3 其他信誉要求
4.3.1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1月
起至2023年10月3
止。
4.3.2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1月
起至2023年10月3
止。
4.3.3本工程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无法获得本工程的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人是否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4.3.4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9年1月
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19年1月
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1)、2)、3)”情形以招标人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4)”情形以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信誉信用承诺书》(格式)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投标者审慎判断其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3年11月1
17时至2023年12月
17时(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2.1 建设地点:
(1)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高安屯八号路(高安屯再生水厂)
(2)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北京排水集团副中心保障基地
(3)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甲1号科技研发中心
(4)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南曹营村北康庄污水处理厂
(5)北京排水集团技术培训中心办公楼(朝阳区小郊亭村甲1号)
(6)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客服中心
(7)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桥东侧南二环辅路大观园泵站
(8)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86号小红门再生水厂内小红门泵房
(9)北京市朝阳区小郊亭1号高碑店再生水厂内高碑店泵房
(10)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写字楼;
2.2 建设规模:高安屯再生水水厂一期设施维修约500平米,第二管网分公司通州基点办公用房、宿舍区加装暖气约600㎡加装空气能、暖气管道等设施、科技研发中心办公附属设施维修约200平米,京津冀康庄再生水厂设施维修约100平米,技术培训中心办公楼内大厅吊顶改及附属设施造约330平米、客服中心巡办屋顶维修改造约72.2平米,再生水分公司小红门泵房、高碑店泵房、大观园泵站屋顶防水约2000平米。
2.3 计划工期:
定额工期: / 日历天
要求工期: 2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 3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2.4招标范围:拆除工程、地面工程、吊顶工程、防水保温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水电改造工程、暖通工程、洁具工程、灯具工程、渣土清运及消纳、其他工程等。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资质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月
3.1.3业绩要求
累计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1月
3.1.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允许投标人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4.2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3 其他信誉要求
4.3.1本次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截图,加盖公章】
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次评审。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1月
4.3.2本次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0年11月
4.3.3本工程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无法获得本工程的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人是否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是指因发生各类事故(亡人、火灾、挖断管线)或施工扬尘不达标且情节严重,被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的企业。
4.3.4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9年1月
2)2019年1月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1)、2)、3)”情形以招标人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4)”情形以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信誉信用承诺书》(格式)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投标者审慎判断其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3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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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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