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边检部分)和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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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边检部分)和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田蓬公路口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由云南田蓬公路口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边检部分)和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3、建设内容:
(1)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 (边检部分):口岸验收通过后,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智慧 化口岸的要求,结合口岸监管部门的实际业务的需要,不断完善口岸的口岸基础配套建设,进一步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确保田蓬公路口岸国门安全与通关顺畅,不断优化限定区域管理。在现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完善执法办案场所、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国门机房、出入境大厅设施设备、限定区域设备、国门查验现场设备及办公设备。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2)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为满足边防检查站田蓬分站临时办公需求,对城区的3层办公楼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临时办公使用的临时办公场所。建设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网、梅沙网、互 联网和视频专网) 、安全防范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党委会议室建设及机房工程建设。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2.4、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为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所有设计均要提供 CAD电子版),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
(2)采购:包括设备采购、设备运输、设备质量保证服务、技术培训及三年运维服务等工作。
(3)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数据工程、系统电力工程、应用系统工程等。应用系统的需求调研、测试集成、数据的清洗转换,以及整个系统的测试验收等。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200万元。
2.7、建设工期:总工期 15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 。
2.8、质量要求:
(1)设计: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采购: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达到设计及发包人要求。
(3)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不低于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年度(2022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1.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建筑电气、建筑机电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1.4、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不能存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3.1.5 、项目技术负责人壹名,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建筑电气、建筑机电等)高级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承诺书)。
3.1.6、信誉要求:
3.1.6.1、近三年(2020年1月
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上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1.7其他要求:
3.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施工方提供)。
3.1.7.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 (施工负责人) 和设计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 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 (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相 关承诺)。
3.1.7.5、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承诺)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11 月2
至2023年11月 2
(节假日除外)(节假日除外),每日00:00至00:00(北京
,下同;节假日及双休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3年 12月 12 日09时0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边检部分)和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田蓬公路口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由云南田蓬公路口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边检部分)和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3、建设内容:
(1)云南田蓬公路口岸信息化提升改造 (边检部分):口岸验收通过后,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智慧 化口岸的要求,结合口岸监管部门的实际业务的需要,不断完善口岸的口岸基础配套建设,进一步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确保田蓬公路口岸国门安全与通关顺畅,不断优化限定区域管理。在现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完善执法办案场所、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国门机房、出入境大厅设施设备、限定区域设备、国门查验现场设备及办公设备。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2)田蓬分站临时办公楼信息化建设:为满足边防检查站田蓬分站临时办公需求,对城区的3层办公楼进行改造,改造后满足临时办公使用的临时办公场所。建设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网、梅沙网、互 联网和视频专网) 、安全防范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党委会议室建设及机房工程建设。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2.4、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具体为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所有设计均要提供 CAD电子版),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
(2)采购:包括设备采购、设备运输、设备质量保证服务、技术培训及三年运维服务等工作。
(3)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数据工程、系统电力工程、应用系统工程等。应用系统的需求调研、测试集成、数据的清洗转换,以及整个系统的测试验收等。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200万元。
2.7、建设工期:总工期 15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 。
2.8、质量要求:
(1)设计:工程设计须按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采购: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达到设计及发包人要求。
(3)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质保期及免费维修保养期:不低于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年度(2022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1.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建筑电气、建筑机电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1.4、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不能存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3.1.5 、项目技术负责人壹名,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建筑电气、建筑机电等)高级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承诺书)。
3.1.6、信誉要求:
3.1.6.1、近三年(2020年1月
3.1.6.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上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1.7其他要求:
3.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施工方提供)。
3.1.7.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 (施工负责人) 和设计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 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 (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相 关承诺)。
3.1.7.5、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相关承诺)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11 月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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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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