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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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市政接驳口至新建泵房接入口给水管敷设、新建泵房整体建设;
(2)新建供水系统和原供水管网的截断连接闭合;
(3)生活区原供水管网具备条件加装控制阀门及阀门井;
(4)生活区原供水管网的漏点维修、设置检查井,改造施工完成,试通水后对原整体管网的二次探漏及修复;
(5)公房、商铺、外供户结算表更换、公共厕所、保安室、绿化用水结算表新装等内容以及现场施工应采取的保供水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4招标范围: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初步设计图所涉范围的工程总承包即施工图设计和供水系统修缮改造施工,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设计部分: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分阶段、分部位对本工程项目开展深化施工图设计。
(2)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报审、设计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如需);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3)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4.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并完成设备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2.4.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本次采购不包含水箱本体采购。其它设备均包含在建安工程内。
2.4.4其他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9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该计划工期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等。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且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的金额。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章、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至少包括给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至少包括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况,被纳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被移除;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则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近三个月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1月1至2023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市政接驳口至新建泵房接入口给水管敷设、新建泵房整体建设;
(2)新建供水系统和原供水管网的截断连接闭合;
(3)生活区原供水管网具备条件加装控制阀门及阀门井;
(4)生活区原供水管网的漏点维修、设置检查井,改造施工完成,试通水后对原整体管网的二次探漏及修复;
(5)公房、商铺、外供户结算表更换、公共厕所、保安室、绿化用水结算表新装等内容以及现场施工应采取的保供水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4招标范围:云南昆机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系统修缮改造初步设计图所涉范围的工程总承包即施工图设计和供水系统修缮改造施工,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设计部分: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根据施工进度需求分阶段、分部位对本工程项目开展深化施工图设计。
(2)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报审、设计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如需);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3)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4.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并完成设备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2.4.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本次采购不包含水箱本体采购。其它设备均包含在建安工程内。
2.4.4其他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9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该计划工期包含国家及云南省规定的节假日及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周期等。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且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的金额。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章、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至少包括给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至少包括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况,被纳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被移除;以上内容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2022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则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近三个月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1月1至2023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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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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