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350M警用数字电台基站)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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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350M警用数字电台基站)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31186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350M警用数字电台基站)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1940元 最高限价:12194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350M警用数字电台基站)项目设备采购、前端施工、软件部署、软件定制化开发、集成调试、平台对接等项目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及质保运维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5.2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及质保运维阶段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3年10月0
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承接的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或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
)。在规定的查询
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2023年11月2
至2023年11月2
(节假日除外),每日
09:00-12:00,
14:30至17:30。
3.2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31186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350M警用数字电台基站)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1940元 最高限价:12194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数字航空港融合基础设施提升(350M警用数字电台基站)项目设备采购、前端施工、软件部署、软件定制化开发、集成调试、平台对接等项目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及质保运维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5.2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及质保运维阶段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3年10月0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3.2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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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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