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3年度山塘整治项目(Ⅰ标段→Ⅵ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7
收藏项目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水利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2023年度山塘整治项目
三、工程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各乡镇:主要涉及石山、南溪、万合、沿溪、苑前、冠朝、禾市、螺溪、澄江、沙村、塘洲、苏溪、桥头、上模、上圯、灌溪、水槎、马市共18个乡镇
四、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
五、标段划分:共12个标段。
六、招标金额:约4946.88万元。
七、招标范围:对302座病险山塘实施坝体工程、溢洪道工程、坝下涵管工程等项目整治,清淤扩容。(1)坝体工程:坝体加固处理302处;(2)溢洪道工程:处理溢洪道共302处,其中加固146处,新建156处;(3)坝下涵管工程:处理坝下涵管共302处,均为拆除重建。
八、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
至20
04月1
完工,共12
历天。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十、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
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
(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
为准)为开标截止
前
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属于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工程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一名);
(9)投标人提供的“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
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三大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10)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11)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严格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2023年11月2
起至2023年12月13日止,(Ⅶ标段→Ⅻ标段)2023年11月2
起至2023年12月1
。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2023年度山塘整治项目
三、工程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各乡镇:主要涉及石山、南溪、万合、沿溪、苑前、冠朝、禾市、螺溪、澄江、沙村、塘洲、苏溪、桥头、上模、上圯、灌溪、水槎、马市共18个乡镇
四、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
五、标段划分:共12个标段。
六、招标金额:约4946.88万元。
七、招标范围:对302座病险山塘实施坝体工程、溢洪道工程、坝下涵管工程等项目整治,清淤扩容。(1)坝体工程:坝体加固处理302处;(2)溢洪道工程:处理溢洪道共302处,其中加固146处,新建156处;(3)坝下涵管工程:处理坝下涵管共302处,均为拆除重建。
八、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十、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
(7)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4号)规定,投标人应当将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包括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工程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一名);
(9)投标人提供的“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
(10)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11)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严格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2023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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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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