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蓝塘产业园、泗县医疗养老护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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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50%和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盾构管片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C区已由商河县发改局以商发改【20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河城镇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C区工程总承包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科技中心B区、数字科技中心C区项目业主为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紫金县政府批准建设,并由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关于成立蓝塘工业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紫委办〔2019〕22号)。项目业主为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泗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EPC项目经理部已由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以泗发改审批【2020】198号、泗发改审批【20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泗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EPC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成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共同出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制梁场,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恒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之襄阳到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襄宜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宜高速公路宜昌段XYYCTJ-5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深江铁路03标位于西丽站~深圳机场东站之间,合同额253254.6327万元,正线全长12.451km,包含“1段明挖,两段盾构,两段矿山(含斜井),其中明挖段(含1号工作井)203.6m,盾构段为5566.4m和3590m,矿山段为3860m和231m(含2号工作井),斜井长度863m”;隧道内无砟轨道道床24.9铺轨公里;盾构集中供电、拌合站等大临工程。本标段工期:1643日历天,竣工2027年03月3。
2.1.2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马练营车辆段位于马练营路西侧、南环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唐槐路以东,规划南环北街以南地块内,整个地块呈刀状,东西长约1330m,南北宽约300m,面积约34.2公顷,467亩,占地约31.11万平米。建筑总面积107258.2m2,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及调机库、物资总库、综合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公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杂品库、受电弓轮对检测库、镟轮库、门卫1、门卫2、垃圾站、换热站、提升泵站共19个单体;其中运用库32681平米,联合检修库41268平米,综合楼12110平米,其他单体21199.2平米,站场土石方109.8万立方,围墙3515米,场区道路52941平米等。
2.1.3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项目:本工程为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C区(1#-16#楼、门卫、地下车库),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宝源街以南,银河路以北,田园路以东,商东路以西。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建筑总面积136184.43㎡,人防工程5774.15㎡。该地块共计16栋楼,包括15栋住宅,1栋生活泵房及换热站,一座大型地下车库。住宅部分其中10栋11层,1栋17层,4栋18层。2#楼~4#楼及6#楼18层53.4m、1#楼17层50.45m、5#楼及7#楼~15#楼11层32.75m。为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商业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本标段计划工期:1080天,竣工日期:2025年4月2。
2.1.4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项目部位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占地面积约66亩。商务办公区B建筑面积49636.93平方米,商务办公区C建筑面积59560.50平方米。本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2月。
2.1.5蓝塘产业园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蓝塘产业新城,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一期项目用地总面积668.011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市政道路、市政管网、道路绿化、照明、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为A3路工程2000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A6路工程1474.973米长,城市次干路,30米宽;A7路工程1520米长,城市支路,30米宽;A8路工程1520米长,城市次干路,30米宽;A9路工程1678.828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B5路工程2302.945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B9路工程1688.421米长,城市次干路,40米宽;蓝塘大道工程5920.94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高速连接线及南延道路工程主线长1434.895米长,城市主干路,东匝道长674.904米长,城市支路,西匝道长665.096米长,城市支路,安置区周边道路C1路长265.266米长,40米宽,C2号路250米长,30米宽,C3号路265米长,20米宽,C,4号路790米长,20米;场地平整挖土方1017.11万方,挖石方1348.26万方,共计挖方2365.38万方,道路总长度为22.45千米。本项目结构工程主要有:新建4座桥梁工程,悬臂式挡土墙、敞开段钢筋砼U型槽、暗埋段钢筋砼箱涵等。本标段计划工期:96个月,竣工日期:2029年9月3。
2.1.6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EPC项目:本项目位于宿州市泗县,项目用地北至石梁河路,东至鹿鸣山路、西至韩山路。占地约50.6亩,建筑面积为34431.74㎡,包含2栋6层养老中心及医疗中心(含2层裙楼),2栋2层餐饮活动区等,一栋一层配电室,一栋门卫。其中地上32822.74㎡,地下1609㎡,项目占地面积8400.85㎡,泗县城区养老1#楼建筑面积12405.54㎡,占地面积2872.08㎡,泗县城区养老2#楼建筑面积644.88㎡,占地面积752.56㎡;泗县医疗养老1#楼建筑面积18253.84㎡,占地面积3764.23㎡;泗县医疗养老2#楼建筑面积2928.75㎡,地上建筑面积1401.51㎡,占地面积883.80㎡,地下建筑面积1527.24㎡;建筑高度最高22.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本标段计划工期:14个月,竣工日期:203月2。
2.1.7西成铁路项目: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XCTJ8标段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境内,起讫里程DK357+882~DK380+774.6,正线长度22.82km。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制梁场负责箱梁预制架设任务(起点里程DK357+882~DK380+774.6),正线全长22.82km,其中桥梁8985.94m/10座,其中6*32m连续梁2联,双线特大桥3座/6579.14m(190孔),双线大桥6座/1700.35m(51孔),双线中桥1座/111.1m(3孔),框架桥500.5顶平米/2座。合计预制架设箱梁244孔。本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
2.1.8恒大金碧天下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公司承建的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2#、3#、5#、6#、8#、9#、11#、13#楼、换热站、综合楼及周边地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地上总面积:175458.73平米;总建筑面积:252950.28平米(地上+地下)工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圪塔营村及化章堡村,化章街以南,真武路以东,唐槐路以西。开工为:2020年3月1,工期为885天。
2.1.9襄宜高速公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公司承建的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2#、3#、5#、6#、8#、9#、11#、13#楼、换热站、综合楼及周边地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地上总面积: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盾构管片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盾构管片生产、存储的场地、设备、专业人员、先进技术以及完善的保障体系与措施,了解铁路标准并能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保温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CNAS实验室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采购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省重点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供应商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防火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空调室外机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5电缆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6铝合金窗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7锚具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须具备年产500万孔及以上预应力锚具生产能力,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工及贴牌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制作生产厂家具有完整生产工艺流程,完整产业链。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0、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不接受工商注册登记在2022年5月1号以后的投标人报名)。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其中必须具有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250km/h或以上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及所参与包件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③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8安装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管材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管材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9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10万吨以上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必须是电厂风选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提供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2023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1、2022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2,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50%和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盾构管片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C区已由商河县发改局以商发改【20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河城镇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C区工程总承包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字科技中心B区、数字科技中心C区项目业主为平原县开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紫金县政府批准建设,并由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关于成立蓝塘工业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紫委办〔2019〕22号)。项目业主为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泗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EPC项目经理部已由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以泗发改审批【2020】198号、泗发改审批【20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泗县城区养老服务中心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EPC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成至成都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共同出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制梁场,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恒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之襄阳到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襄宜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资金筹措,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宜高速公路宜昌段XYYCTJ-5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深江铁路03标位于西丽站~深圳机场东站之间,合同额253254.6327万元,正线全长12.451km,包含“1段明挖,两段盾构,两段矿山(含斜井),其中明挖段(含1号工作井)203.6m,盾构段为5566.4m和3590m,矿山段为3860m和231m(含2号工作井),斜井长度863m”;隧道内无砟轨道道床24.9铺轨公里;盾构集中供电、拌合站等大临工程。本标段工期:1643日历天,竣工2027年03月3。
2.1.2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马练营车辆段位于马练营路西侧、南环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唐槐路以东,规划南环北街以南地块内,整个地块呈刀状,东西长约1330m,南北宽约300m,面积约34.2公顷,467亩,占地约31.11万平米。建筑总面积107258.2m2,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及调机库、物资总库、综合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公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杂品库、受电弓轮对检测库、镟轮库、门卫1、门卫2、垃圾站、换热站、提升泵站共19个单体;其中运用库32681平米,联合检修库41268平米,综合楼12110平米,其他单体21199.2平米,站场土石方109.8万立方,围墙3515米,场区道路52941平米等。
2.1.3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项目:本工程为商河县许商综合片区(七期)棚改旧改C区(1#-16#楼、门卫、地下车库),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宝源街以南,银河路以北,田园路以东,商东路以西。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建筑总面积136184.43㎡,人防工程5774.15㎡。该地块共计16栋楼,包括15栋住宅,1栋生活泵房及换热站,一座大型地下车库。住宅部分其中10栋11层,1栋17层,4栋18层。2#楼~4#楼及6#楼18层53.4m、1#楼17层50.45m、5#楼及7#楼~15#楼11层32.75m。为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商业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本标段计划工期:1080天,竣工日期:2025年4月2。
2.1.4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中心BC区项目部位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占地面积约66亩。商务办公区B建筑面积49636.93平方米,商务办公区C建筑面积59560.50平方米。本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2月。
2.1.5蓝塘产业园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蓝塘产业新城,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一期项目用地总面积668.011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市政道路、市政管网、道路绿化、照明、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为A3路工程2000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A6路工程1474.973米长,城市次干路,30米宽;A7路工程1520米长,城市支路,30米宽;A8路工程1520米长,城市次干路,30米宽;A9路工程1678.828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B5路工程2302.945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B9路工程1688.421米长,城市次干路,40米宽;蓝塘大道工程5920.94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高速连接线及南延道路工程主线长1434.895米长,城市主干路,东匝道长674.904米长,城市支路,西匝道长665.096米长,城市支路,安置区周边道路C1路长265.266米长,40米宽,C2号路250米长,30米宽,C3号路265米长,20米宽,C,4号路790米长,20米;场地平整挖土方1017.11万方,挖石方1348.26万方,共计挖方2365.38万方,道路总长度为22.45千米。本项目结构工程主要有:新建4座桥梁工程,悬臂式挡土墙、敞开段钢筋砼U型槽、暗埋段钢筋砼箱涵等。本标段计划工期:96个月,竣工日期:2029年9月3。
2.1.6泗县医疗养老护理中心EPC项目:本项目位于宿州市泗县,项目用地北至石梁河路,东至鹿鸣山路、西至韩山路。占地约50.6亩,建筑面积为34431.74㎡,包含2栋6层养老中心及医疗中心(含2层裙楼),2栋2层餐饮活动区等,一栋一层配电室,一栋门卫。其中地上32822.74㎡,地下1609㎡,项目占地面积8400.85㎡,泗县城区养老1#楼建筑面积12405.54㎡,占地面积2872.08㎡,泗县城区养老2#楼建筑面积644.88㎡,占地面积752.56㎡;泗县医疗养老1#楼建筑面积18253.84㎡,占地面积3764.23㎡;泗县医疗养老2#楼建筑面积2928.75㎡,地上建筑面积1401.51㎡,占地面积883.80㎡,地下建筑面积1527.24㎡;建筑高度最高22.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本标段计划工期:14个月,竣工日期:203月2。
2.1.7西成铁路项目: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XCTJ8标段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境内,起讫里程DK357+882~DK380+774.6,正线长度22.82km。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夏河制梁场负责箱梁预制架设任务(起点里程DK357+882~DK380+774.6),正线全长22.82km,其中桥梁8985.94m/10座,其中6*32m连续梁2联,双线特大桥3座/6579.14m(190孔),双线大桥6座/1700.35m(51孔),双线中桥1座/111.1m(3孔),框架桥500.5顶平米/2座。合计预制架设箱梁244孔。本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
2.1.8恒大金碧天下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公司承建的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2#、3#、5#、6#、8#、9#、11#、13#楼、换热站、综合楼及周边地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地上总面积:175458.73平米;总建筑面积:252950.28平米(地上+地下)工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圪塔营村及化章堡村,化章街以南,真武路以东,唐槐路以西。开工为:2020年3月1,工期为885天。
2.1.9襄宜高速公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公司承建的太原恒大金碧天下四期(047-01东地块)2#、3#、5#、6#、8#、9#、11#、13#楼、换热站、综合楼及周边地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地上总面积: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盾构管片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盾构管片生产、存储的场地、设备、专业人员、先进技术以及完善的保障体系与措施,了解铁路标准并能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保温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CNAS实验室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采购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省重点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供应商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防火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空调室外机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5电缆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6铝合金窗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7锚具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须具备年产500万孔及以上预应力锚具生产能力,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工及贴牌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制作生产厂家具有完整生产工艺流程,完整产业链。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0、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不接受工商注册登记在2022年5月1号以后的投标人报名)。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其中必须具有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250km/h或以上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及所参与包件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③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8安装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管材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管材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需加盖生产厂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9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10万吨以上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必须是电厂风选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提供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2023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1、2022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2,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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