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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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7.0万元/两年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共10个饭堂,饭堂就餐人数约1200人。本次招标对象为成熟度高、具有严谨管理体系的管理公司。服务要求: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丰富的早餐和午餐、提供送餐服务、提供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1月2
起至2023年11月2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3年12月1
9时30分(北京
)
项目编号:GP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7.0万元/两年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共10个饭堂,饭堂就餐人数约1200人。本次招标对象为成熟度高、具有严谨管理体系的管理公司。服务要求: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丰富的早餐和午餐、提供送餐服务、提供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服务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
服务标准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饭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共10个饭堂,饭堂就餐人数约1200人。本次招标对象为成熟度高、具有严谨管理体系的管理公司。服务要求: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丰富的早餐和午餐、提供送餐服务、提供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等。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
按采购需求,按时按质提供相关服务。 |
服务期限:两年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12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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