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井站生产现场清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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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欢喜岭采油厂) 井站生产现场清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采油站、井场等现场因为施工作业等会产生含油水废弃物,污染环境。需要进行现场清污。项目内容主要负责对各井站生产现场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清理,计划文号为油辽欢发(2023)31号,计划资金280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对欢喜岭采油厂生产现场含油污泥及粘油废物等进行清理。不包含各类储池、储罐清理以及生产现场一般工业固废清理。预计全年对作业区井站场等清污4500余处。
服务期限:2024 年1月起至2012月3。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欢喜岭采油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标准。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认真执行油田公司及属地单位HSE管理制度和要求。
(三)投标人要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的监督工作,施工期间要全程进行监护。施工前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施工人员劳保穿戴整齐,杜绝交叉作业,使用专用车辆,施工过程杜绝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按招标人要求标准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完毕后由属地单位负责现场验收合格。
(四)按招标人要求负责生产现场清理等工作。在清理、分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出现突发的安全环保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应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由于投标人过错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具有有效资质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9类的车辆。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六)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七)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2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欢喜岭采油厂) 井站生产现场清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采油站、井场等现场因为施工作业等会产生含油水废弃物,污染环境。需要进行现场清污。项目内容主要负责对各井站生产现场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清理,计划文号为油辽欢发(2023)31号,计划资金280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对欢喜岭采油厂生产现场含油污泥及粘油废物等进行清理。不包含各类储池、储罐清理以及生产现场一般工业固废清理。预计全年对作业区井站场等清污4500余处。
服务期限:2024 年1月起至2012月3。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欢喜岭采油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标准。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认真执行油田公司及属地单位HSE管理制度和要求。
(三)投标人要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的监督工作,施工期间要全程进行监护。施工前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施工人员劳保穿戴整齐,杜绝交叉作业,使用专用车辆,施工过程杜绝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按招标人要求标准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完毕后由属地单位负责现场验收合格。
(四)按招标人要求负责生产现场清理等工作。在清理、分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出现突发的安全环保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应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由于投标人过错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具有有效资质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9类的车辆。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六)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七)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2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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