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终端产品服务供应商常态化招募(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第三轮)招募公告
日期:2023-11-2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 项目背景:为了满足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行业终端产品服务的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开展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行业终端产品服务供应商招募。
1.2 招募内容:采用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通信及政企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服务、软件及硬件开发、委托生产、产品认证、运营维护等服务、配套提供行业终端物料、配件等。
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模组供应、模组终端参考设计方案、硬件参考设计及检视、软件代码、系统联调测试支持、模组版本更新等服务。
标段2-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针对行业终端产品的方案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加工、产品供应、协助产品认证等服务。
标段3-行业终端物料、配件,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加工制造、产品交付、安装调测、售后服务等服务。
1.3 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对符合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详细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详细评审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将成为合格的入围供应商(如有其他情况,需采用特殊情况处理要求执行)。
1.4 采购包划分:划分3个标段。
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
标段2-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服务;
标段3-行业终端物料、配件;
1.5 服务地点:根据招募人要求。
1.6 入围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公开招募入围框架协议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提前以书面方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贰年。每年会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有退出机制。
1.7 项目类型:服务
1.8 招募有效期:180天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募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
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申请人提供自2020年1月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全国移动通讯模组解决方案相关案例,且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标段2(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服务):申请人提供自2020年1月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科研单位、高校研究机构、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的解决方案相关案例,且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标段3(行业终端物料、配件):申请人提供自2020年1月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终端物料、配件的解决方案相关案例,且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申请人须根据所投标段进行提供相应项目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框架订单下单日期为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框架合同及同一框架下的订单扫描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大签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若合同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上述材料缺少一项视为未提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募人的要求,2020年1月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5 申请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招募项目。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招募。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 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9 满足中国联通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平台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3. 招募文件的获取
3.1 招募文件获取:2023年11月217:00至2023年12月009:00(北京,下同)。
1.1 项目背景:为了满足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行业终端产品服务的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开展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行业终端产品服务供应商招募。
1.2 招募内容:采用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通信及政企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服务、软件及硬件开发、委托生产、产品认证、运营维护等服务、配套提供行业终端物料、配件等。
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模组供应、模组终端参考设计方案、硬件参考设计及检视、软件代码、系统联调测试支持、模组版本更新等服务。
标段2-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针对行业终端产品的方案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加工、产品供应、协助产品认证等服务。
标段3-行业终端物料、配件,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加工制造、产品交付、安装调测、售后服务等服务。
1.3 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对符合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详细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详细评审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将成为合格的入围供应商(如有其他情况,需采用特殊情况处理要求执行)。
1.4 采购包划分:划分3个标段。
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
标段2-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服务;
标段3-行业终端物料、配件;
1.5 服务地点:根据招募人要求。
1.6 入围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公开招募入围框架协议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提前以书面方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贰年。每年会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有退出机制。
1.7 项目类型:服务
1.8 招募有效期:180天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募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
标段1(移动通讯模组产品服务):申请人提供自2020年1月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全国移动通讯模组解决方案相关案例,且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标段2(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服务):申请人提供自2020年1月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科研单位、高校研究机构、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终端产品设计生产加工的解决方案相关案例,且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标段3(行业终端物料、配件):申请人提供自2020年1月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医疗设备、汽车电子等行业终端物料、配件的解决方案相关案例,且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申请人须根据所投标段进行提供相应项目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框架订单下单日期为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框架合同及同一框架下的订单扫描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大签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若合同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对应订单,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上述材料缺少一项视为未提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募人的要求,2020年1月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5 申请人未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招募项目。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招募。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 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9 满足中国联通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平台运营专职支撑团队。
3. 招募文件的获取
3.1 招募文件获取:2023年11月217:00至2023年12月009:00(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黄南州同仁市浪加水库供水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2024-11-08
- 雅砻江公司2025~2027年度梯级水库汛期运行水位动态控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4-11-08
- 倾城水乡西区12栋一单元南梯、二单元南梯、13栋二单元南梯、14栋一单元南梯更新招标公告 2024-11-08
- 脉冲X射线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08
- 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红色桥墩”工运文化阵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8
- 吉林建筑大学2025年图书馆中文纸质期刊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08
-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升级项目PACS、电子信息中心病历共享招标公告 2024-11-08
- 京广高速成段更换弹条(大修)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08
- 纸质图书、期刊和国家统编教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2024-11-08
- 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采购洗涤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08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恶劣天气设施损坏修复比价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厂前区停车位改造比价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2、3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专项审计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岸电转接箱制作比价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机封采购招标公告-变更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输煤程控增加输煤系统煤废水处理池液位显示外委施工比价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16A/B皮带分拣装置电缆敷设及程控画面制作比价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皮带秤实物校验砝码检定比价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全厂相关设备提效升级改造项目备案委托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多介质过滤系统滤料更换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