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桥社区北二路(学后路)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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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印桥社区北二路(学后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95033.7元
5.最高限价:3163629.66元
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对该路段重新铺设雨污水管道,道路整体化浇筑,优化停车位,将路灯跟换为太阳能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2
历天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定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付清审定结算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5)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4)、3.(6)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
,每日
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95033.7元
5.最高限价:3163629.66元
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对该路段重新铺设雨污水管道,道路整体化浇筑,优化停车位,将路灯跟换为太阳能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2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定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的对应日付清审定结算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5)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4)、3.(6)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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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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