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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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高升采油厂) 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辽河油田井下作业清洁作业技术推广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出井油水不落地管理,消除“三铺一盖”废弃物,需在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配套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并列入20成本,资金来源:油高预便字(2023)12号,资金估算:154.56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防渗布)预计672井次。
服务期限:201月至2012月3。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 执行的工作标准及技术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SY/T 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2. 技术要求
(1)本次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招标使用多轮次防渗布包作业平台。
(2)地面集液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渗漏,与地面接触一侧、围堰外侧无油污;内侧清理干净,无流动的污油、污水。
(3)管杆桥、井口集液设施围堰高度不小于200mm,最高点与最低点落差不大于50mm,安装稳固,防风防碰撞。
(4)井口及管桥集液设施内操作位置及行人通道安装防滑板。
(5)集液防污染设施基本要求:管杆桥集液防污染设施大于管杆四周500mm;工具箱及辅助工具满足现场需求,围堰不低于50 mm;井口围堰不低于200 mm。其它部位防污染设施根据现场要求制定。
(6)作业过程中,集液设施内污油污水及时回收,防止外溢。
3.设备要求
(1)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随车吊、客货、自吸罐车、防渗布、清洗车间、污液回收储存装置、蒸汽发生器。
(2)车辆:随车吊5吨以上,客货2.5吨以上,自吸罐车8方以上。
(3)防渗布:现场铺设防渗布应无渗漏,覆盖范围和防外溢围堰应符合技术要求。
4.人员要求
(1)主要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防渗布清洗人员。
(2)现场施工班组:配置现场施工班组2个,每班组至少配置现场管理人员1名、现场施工人员(含司机)3名。
5.施工要求
(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组织人员及设备按时到达指定作业现场施工服务,提供的设备设施需达到修井作业现场清洁作业使用要求。
(2)若接井场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专业电工接电,与作业队人员相互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清洁作业设备及流程管线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达到施工条件。
(3)投标人按照辽河油田《小修作业指导书》标准安装清洁作业设备设施。
(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装置刺漏、油水外流等现象,投标人要及时妥善处理。
(5)施工结束后,将所产生的油水回收,拉运至招标人指定场所。
5. 人员的专业要求、行为规范
投标人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四)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
(五)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六)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七)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实施需要的设备设施清洗场所,并提供清洗场所地方政府批复的环评手续(提供的清洗场所环评手续并非投标人所属,应提供环评手续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用来证明清洗场所产权归环评手续所属单位所有)。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2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 08:30:00(北京,24小时制)之前。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高升采油厂) 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按照《辽河油田井下作业清洁作业技术推广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出井油水不落地管理,消除“三铺一盖”废弃物,需在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配套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并列入20成本,资金来源:油高预便字(2023)12号,资金估算:154.56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防渗布)预计672井次。
服务期限:201月至2012月3。
实施地点:辽宁盘锦。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 执行的工作标准及技术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SY/T 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2. 技术要求
(1)本次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招标使用多轮次防渗布包作业平台。
(2)地面集液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渗漏,与地面接触一侧、围堰外侧无油污;内侧清理干净,无流动的污油、污水。
(3)管杆桥、井口集液设施围堰高度不小于200mm,最高点与最低点落差不大于50mm,安装稳固,防风防碰撞。
(4)井口及管桥集液设施内操作位置及行人通道安装防滑板。
(5)集液防污染设施基本要求:管杆桥集液防污染设施大于管杆四周500mm;工具箱及辅助工具满足现场需求,围堰不低于50 mm;井口围堰不低于200 mm。其它部位防污染设施根据现场要求制定。
(6)作业过程中,集液设施内污油污水及时回收,防止外溢。
3.设备要求
(1)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随车吊、客货、自吸罐车、防渗布、清洗车间、污液回收储存装置、蒸汽发生器。
(2)车辆:随车吊5吨以上,客货2.5吨以上,自吸罐车8方以上。
(3)防渗布:现场铺设防渗布应无渗漏,覆盖范围和防外溢围堰应符合技术要求。
4.人员要求
(1)主要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防渗布清洗人员。
(2)现场施工班组:配置现场施工班组2个,每班组至少配置现场管理人员1名、现场施工人员(含司机)3名。
5.施工要求
(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组织人员及设备按时到达指定作业现场施工服务,提供的设备设施需达到修井作业现场清洁作业使用要求。
(2)若接井场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专业电工接电,与作业队人员相互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清洁作业设备及流程管线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达到施工条件。
(3)投标人按照辽河油田《小修作业指导书》标准安装清洁作业设备设施。
(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装置刺漏、油水外流等现象,投标人要及时妥善处理。
(5)施工结束后,将所产生的油水回收,拉运至招标人指定场所。
5. 人员的专业要求、行为规范
投标人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四)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
(五)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六)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七)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实施需要的设备设施清洗场所,并提供清洗场所地方政府批复的环评手续(提供的清洗场所环评手续并非投标人所属,应提供环评手续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用来证明清洗场所产权归环评手续所属单位所有)。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223:59:59。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 08:30:00(北京,24小时制)之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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