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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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3〕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儿童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路966号福建省儿童医院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围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标,主要开展“重点临床中心、儿童急危重症转运救治中心、医学模拟教学培训中心、医学创新转化研究中心”四大中心建设及相关医疗设备配备;提升全院门诊、病房等区域的基础设施与环境及部分用房的工程;智能化信息化工程;促进诊疗水平提升;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科研、教学平台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本期项目计划改造、完善业务用房面积约为7926.10平方米,其中:重点临床中心4815.1㎡,医学模拟教学培训中心2338㎡,医学创新转化研究中心77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气工程、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照明配电系统、标识系统工程、环保降噪等施工图设计、施工BIM建模(碰撞分析)、采购、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4378.8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7.7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172.78万元,预备费138.2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施工工期15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并创“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联合体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00:00:00至2023年11月200: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3〕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儿童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路966号福建省儿童医院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围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标,主要开展“重点临床中心、儿童急危重症转运救治中心、医学模拟教学培训中心、医学创新转化研究中心”四大中心建设及相关医疗设备配备;提升全院门诊、病房等区域的基础设施与环境及部分用房的工程;智能化信息化工程;促进诊疗水平提升;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科研、教学平台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本期项目计划改造、完善业务用房面积约为7926.10平方米,其中:重点临床中心4815.1㎡,医学模拟教学培训中心2338㎡,医学创新转化研究中心773㎡;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气工程、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照明配电系统、标识系统工程、环保降噪等施工图设计、施工BIM建模(碰撞分析)、采购、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4378.8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7.7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172.78万元,预备费138.2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施工工期15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并创“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联合体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00:00:00至2023年11月200: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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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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