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福建田安P2-2项目河砂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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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路基土建工程P2合同段P2-2项目部已由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三明市本级49.5%、大田县 50.5%)及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三明田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闽交审建43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三明田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明田安路1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三明田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河砂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河砂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路基土建工程P2合同段,起于均溪镇境内,沿线穿上太村、华坑村、良元村,于宋京村设均溪互通接兴泉铁路大田站、国道G235线,于均溪互通收费广场左侧设置均溪服务区,于F连接线上设养护工区,于石牌镇长溪村跨越国道G235线,设长溪枢纽互通接入泉南高速,接入点中心桩号K49+553.552。本项目设置路基挖方425.8万m³,填方216.4万m³;涵洞22座(11道圆管涵、11道盖板涵)总长490.65米;桥梁31座总长8697.535m(其中主线桥梁15座总长5137.935m)、桥梁共有1267根桩基,598根圆柱墩,52个箱墩,7个花瓶墩,7个薄壁墩,2072片T梁,2座三跨变截面连续箱梁(688m),21跨现浇箱梁(438m),5跨钢箱梁(255m),258个桩间系梁,405个墩间系梁,369个盖梁,82座桥台。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河砂招标,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河砂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河砂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纳税人证明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砂石料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并提供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其它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15时00分(北京,下同)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路基土建工程P2合同段,起于均溪镇境内,沿线穿上太村、华坑村、良元村,于宋京村设均溪互通接兴泉铁路大田站、国道G235线,于均溪互通收费广场左侧设置均溪服务区,于F连接线上设养护工区,于石牌镇长溪村跨越国道G235线,设长溪枢纽互通接入泉南高速,接入点中心桩号K49+553.552。本项目设置路基挖方425.8万m³,填方216.4万m³;涵洞22座(11道圆管涵、11道盖板涵)总长490.65米;桥梁31座总长8697.535m(其中主线桥梁15座总长5137.935m)、桥梁共有1267根桩基,598根圆柱墩,52个箱墩,7个花瓶墩,7个薄壁墩,2072片T梁,2座三跨变截面连续箱梁(688m),21跨现浇箱梁(438m),5跨钢箱梁(255m),258个桩间系梁,405个墩间系梁,369个盖梁,82座桥台。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河砂招标,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河砂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河砂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纳税人证明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砂石料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并提供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其它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15时00分(北京,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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