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第SG02标项目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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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矿粉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K2+740~K5+911.46)起于宁波市镇海港区输煤廊道处海堤,接本项目威海互通及海域桥梁段,路线向东南方向经过甬江至北仑戚家山街道,再经过小浃江、戚家山至终点沈家湾水库,接本项目SG03标段,全长3.17146km。其中K2+740~K3+844.5由浙江交工实施,剩余段落由中交路建实施。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中交路建实施范围包含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P60-P62桩基、下部结构、桥台及上部结构(含合龙段),小浃江特大桥(5跨刚构-连续梁)及东西侧引桥(K4+470~K5+715,长1245m),路基(K5+715~K5+911.46,长196.46m)。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矿粉 ,物资品种、数量、供货期等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矿粉,其技术指标应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中的要求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投标物资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几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在我国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至少提供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各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12月前将拟投标物资的样品送至项目部做试验,样品数量满足项目要求,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将试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供应链系统,评标时,依据试验结果是否合格确认投标有效性,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参加评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314时00分(北京,下同)。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矿粉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K2+740~K5+911.46)起于宁波市镇海港区输煤廊道处海堤,接本项目威海互通及海域桥梁段,路线向东南方向经过甬江至北仑戚家山街道,再经过小浃江、戚家山至终点沈家湾水库,接本项目SG03标段,全长3.17146km。其中K2+740~K3+844.5由浙江交工实施,剩余段落由中交路建实施。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中交路建实施范围包含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P60-P62桩基、下部结构、桥台及上部结构(含合龙段),小浃江特大桥(5跨刚构-连续梁)及东西侧引桥(K4+470~K5+715,长1245m),路基(K5+715~K5+911.46,长196.46m)。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矿粉 ,物资品种、数量、供货期等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矿粉,其技术指标应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中的要求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投标物资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几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在我国高等级公路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或同类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至少提供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各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12月前将拟投标物资的样品送至项目部做试验,样品数量满足项目要求,试验结果由项目总工程师、物资部、试验室和供应商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将试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供应链系统,评标时,依据试验结果是否合格确认投标有效性,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参加评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2至2023年11月314时00分(北京,下同)。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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