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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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
2、项目编号:辉交
3、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万仙山景区内民宿进行改造提升,用地面积约470000平方米。将以AIOT智能+互联网技术的驱动手段,打造成智能化建设、物联网集成等一站式民宿产业集群。优化构筑物外在形象、调整建筑布局等,改建规模约70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一标段:项目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设计、审图、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二标段:为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一标段: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监理
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7、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辉县市沙窑乡万仙山景区内
8、工期要求:一标段:72历天;二标段:随施工期及质保期。
9、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10、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8%(注:中标费率同样适用于勘察、设计费);二标段:¥2150000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要求:
①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 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②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本项目除外,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二标段:
①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 1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投标。
(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5、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 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1月2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18:00时。
1、项目名称: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
2、项目编号:辉交
3、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万仙山景区内民宿进行改造提升,用地面积约470000平方米。将以AIOT智能+互联网技术的驱动手段,打造成智能化建设、物联网集成等一站式民宿产业集群。优化构筑物外在形象、调整建筑布局等,改建规模约70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一标段:项目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设计、审图、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二标段:为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一标段: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万仙山乡村振兴数字民宿产业升级项目EPC监理
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7、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辉县市沙窑乡万仙山景区内
8、工期要求:一标段:72历天;二标段:随施工期及质保期。
9、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10、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8%(注:中标费率同样适用于勘察、设计费);二标段:¥2150000元;注: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要求:
①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 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②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本项目除外,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二标段:
①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 1 月以来任意 6 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投标。
(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5、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 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1月2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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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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