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2乘240吨每小时CFB锅炉脱硝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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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2×240t/h CFB锅炉脱硝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改造项目为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动力车间2X240t/h CFB锅炉脱硝提标改造。动力车间三期两台锅炉采用SNCR脱硝工艺,NOx虽已实现超低排放,但氨逃逸率高,为实现NOx和氨逃逸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拟对三期4、5号锅炉进行脱硝提标改造。达到改造后排放指标NOx浓度≤15mg/Nm3,氨逃逸浓度≤2.5mg/m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锅炉尾部烟道省煤器处增加一层SCR脱硝催化剂,降低NOx浓度的同时可降低SNCR脱硝工艺的氨逃逸浓度。因空间有限,需对省煤器进行改造,实现省煤器、SCR脱硝系统的合理布置,并对配套的压缩空气系统、仪表、电气系统进行相应改造。
招标范围:投标方根据设计文件要求负责本标段两台锅炉脱硝提标改造工程所有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方应为改造项目提供每台锅炉改造所有必需的设备、附属装置及装置性材料,包括工艺部分、电气部分、热控部分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报检、调试、配合验收、技术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锅炉安装改造1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省煤器制造单位的锅炉制造 (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A级资质。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及其对应的资质要求分别提供以上相应资质要求资料。
3.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自20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安装业绩至少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
1)设备制造商需提供近年(自20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拟投标产品制造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施工单位需提供近年(自20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类似本项目施工承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电力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具有电力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1月以后连续6个月)。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3年9月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
(2)2023年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3年9月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仅限具有注册建造师或执业资格证的负责人员,不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师职称提供者及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非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投标时不包括设备制造供货方)。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须提供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仅在联合体投标时,设备制造供货方需提供)。
(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需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内容,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3年11月2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2×240t/h CFB锅炉脱硝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改造项目为渭南高新区渭河洁能有限公司动力车间2X240t/h CFB锅炉脱硝提标改造。动力车间三期两台锅炉采用SNCR脱硝工艺,NOx虽已实现超低排放,但氨逃逸率高,为实现NOx和氨逃逸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拟对三期4、5号锅炉进行脱硝提标改造。达到改造后排放指标NOx浓度≤15mg/Nm3,氨逃逸浓度≤2.5mg/m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锅炉尾部烟道省煤器处增加一层SCR脱硝催化剂,降低NOx浓度的同时可降低SNCR脱硝工艺的氨逃逸浓度。因空间有限,需对省煤器进行改造,实现省煤器、SCR脱硝系统的合理布置,并对配套的压缩空气系统、仪表、电气系统进行相应改造。
招标范围:投标方根据设计文件要求负责本标段两台锅炉脱硝提标改造工程所有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方应为改造项目提供每台锅炉改造所有必需的设备、附属装置及装置性材料,包括工艺部分、电气部分、热控部分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报检、调试、配合验收、技术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锅炉安装改造1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省煤器制造单位的锅炉制造 (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A级资质。
4)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及其对应的资质要求分别提供以上相应资质要求资料。
3.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自20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安装业绩至少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联合体投标业绩要求:
1)设备制造商需提供近年(自20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拟投标产品制造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施工单位需提供近年(自20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类似本项目施工承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电力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具有电力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1月以后连续6个月)。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3年9月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
(2)2023年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3年9月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仅限具有注册建造师或执业资格证的负责人员,不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师职称提供者及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非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投标时不包括设备制造供货方)。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须提供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仅在联合体投标时,设备制造供货方需提供)。
(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需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内容,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2023年11月2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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