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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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兴延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2、招标范围: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目标,依托延津县信息化现状,分级分类推进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中台建设、边缘云中心、管网普查及建模、排水防汛预警平台、燃气管网监测预警平台、路灯智能应用与监测系统、智慧停车、智慧充电。项目预估EPC总承包额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二标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监理
6、工期要求:
一标段:2年(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后1年
7、投资总额:16000万元
8、质量要求:
一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子或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文件的制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或具备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1月28:30时至2023年12月18: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2023年12月210时00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2、招标范围: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目标,依托延津县信息化现状,分级分类推进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中台建设、边缘云中心、管网普查及建模、排水防汛预警平台、燃气管网监测预警平台、路灯智能应用与监测系统、智慧停车、智慧充电。项目预估EPC总承包额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
二标段:延津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监理
6、工期要求:
一标段:2年(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后1年
7、投资总额:16000万元
8、质量要求:
一标段: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标段: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子或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查询)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3) 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文件的制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二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或具备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1月28:30时至2023年12月18: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2023年12月2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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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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