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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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CG202310042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47,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47,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约定进场服务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2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四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4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12月0 至 2023年12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CGZX-CG202310042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47,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4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47,2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约定进场服务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2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申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四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4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板芙医院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提供《投标函》,对应内容为《投标函》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12月0 至 2023年12月0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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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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