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6年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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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
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服务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现有222台风机、344台输料螺杆、44台振动筛、312台减速机、19台研磨机、18台激振器、27台旋刀造粒机、70台刀闸阀、18台包装机、18台细粉回掺输送机、32台水解机绞龙、8台带式混合器绞龙、23台旋转阀,对上述设备整机及配件单台(件)损坏后修理,修理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
化工生产西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中标人修理厂或大庆炼化公司。
2.4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
12月2
。
2.5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扣除甲供材料、甲供乙买材料、乙购甲方批价材料及不可竞争费用)下浮百分比,且不低于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
2019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期间,应用于国内炼油或化工装置的设备修理业绩,修理业绩中至少包含以下十二类中的三类设备:风机、输料螺杆、振动筛、减速机、研磨机、激振器、旋刀造粒机、刀闸阀、包装机、细粉回掺输送机、水解机或带式混合器的绞龙、旋转阀,合同数量和每类设备修理数量不限。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及与合同对应的修理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每类修理设备的名称、维修数量,由所服务的用户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签字人的办公座机及手机号。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3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
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
4.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人员要求
5.1投标人承诺,至少应有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车工3人、钳工2人、焊工2人。
5.2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装置从事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6.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维修设备所需要的5吨及以上的标准吊装设备、制造修复配件所需的车床、镗床、铣床、钻床、压力机等设备。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聚丙烯酰胺装置现场。
7.2厂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1)自有厂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2)厂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以及租赁相对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并加盖租赁相对人的单位公章,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加盖自然人名章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厂房,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7.3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的厂房、人员及承诺书中的设备情况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中标无效,并按大庆炼化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1-30 17:00:00至2023-12-05 17: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现有222台风机、344台输料螺杆、44台振动筛、312台减速机、19台研磨机、18台激振器、27台旋刀造粒机、70台刀闸阀、18台包装机、18台细粉回掺输送机、32台水解机绞龙、8台带式混合器绞龙、23台旋转阀,对上述设备整机及配件单台(件)损坏后修理,修理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
2.3服务地点:中标人修理厂或大庆炼化公司。
2.4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
2.5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扣除甲供材料、甲供乙买材料、乙购甲方批价材料及不可竞争费用)下浮百分比,且不低于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及与合同对应的修理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每类修理设备的名称、维修数量,由所服务的用户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签字人的办公座机及手机号。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3 2020年1月
4.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
4.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人员要求
5.1投标人承诺,至少应有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车工3人、钳工2人、焊工2人。
5.2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装置从事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6.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维修设备所需要的5吨及以上的标准吊装设备、制造修复配件所需的车床、镗床、铣床、钻床、压力机等设备。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聚丙烯酰胺装置现场。
7.2厂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1)自有厂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2)厂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以及租赁相对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并加盖租赁相对人的单位公章,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加盖自然人名章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厂房,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7.3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的厂房、人员及承诺书中的设备情况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中标无效,并按大庆炼化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1-30 17:00:00至2023-12-05 17:00: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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