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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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23〕3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起泸康大道,东至十天高速安康东出入口向东65米,全长约1.3km。
2.2工程规模: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西起泸康大道,东至十天高速安康东出入口向东65米,全长约1.3km,现状人行道宽2米,沿线分别与木竹桥路、翠屏路、十天高速入口等多条道路丁字相交,道路两侧有住宅小区、商业建筑、诚鹏机电城、规划待开发地块及一处过桥路段(屈家河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工程、生态停车场、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家具及环卫附属工程等。
2.3 项目总投资总额:3856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额18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
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7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要求:
3.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2申请人近三年内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3.4.3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4.4申请人信息、信用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拟委派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124.115.170.171:7001/PDR/network/credit/home)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信息、信用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拟委派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12-01 00:00:00起至2023-12-07 00:00: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年12月1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23〕3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起泸康大道,东至十天高速安康东出入口向东65米,全长约1.3km。
2.2工程规模: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西起泸康大道,东至十天高速安康东出入口向东65米,全长约1.3km,现状人行道宽2米,沿线分别与木竹桥路、翠屏路、十天高速入口等多条道路丁字相交,道路两侧有住宅小区、商业建筑、诚鹏机电城、规划待开发地块及一处过桥路段(屈家河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工程、生态停车场、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家具及环卫附属工程等。
2.3 项目总投资总额:3856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额185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7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要求:
3.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2申请人近三年内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3.4.3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4.4申请人信息、信用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拟委派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124.115.170.171:7001/PDR/network/credit/home)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信息、信用信息(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拟委派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12-01 00:00:00起至2023-12-07 00:00: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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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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