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3年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3年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160.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19年,南京市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上线“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以下简称“税企服务平台”),切实加强了税企沟通互动工作的统一管理,减轻了税务干部税企沟通服务工作压力,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与协同得到极大提高,全市税务系统税企沟通互动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取成了初步成效,得到了省局和纳税人的肯定。“税企服务平台”上线两年多来,作为全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互动沟通的统一工作平台,已逐步成为南京市税务部门重要的宣传渠道、培训阵地和咨询战场,对解决通知难、培训难、咨询难等痛点和堵点,打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促进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严管厚爱,市局纪检组依托于数字化税企智能服务平台,打造税小廉N+监督品牌,通过“三个必须有”、“阳光执法卡”、“调查问卷”、“联动公约”和“一键举报”等平台服务,实现税务干部下户有计划、下户工作有监督、企业来访记录等税企交往全方位信息化监督。2023年需要继续提供运维服务,以保证系统能符合应用需求、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2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2月0
至 2023年12月0
,每天
9:00至11:30,
13:3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12月2
14点30分(北京
)
开标
:2023年12月2
14点30分(北京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3年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160.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19年,南京市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上线“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以下简称“税企服务平台”),切实加强了税企沟通互动工作的统一管理,减轻了税务干部税企沟通服务工作压力,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与协同得到极大提高,全市税务系统税企沟通互动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取成了初步成效,得到了省局和纳税人的肯定。“税企服务平台”上线两年多来,作为全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互动沟通的统一工作平台,已逐步成为南京市税务部门重要的宣传渠道、培训阵地和咨询战场,对解决通知难、培训难、咨询难等痛点和堵点,打通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促进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严管厚爱,市局纪检组依托于数字化税企智能服务平台,打造税小廉N+监督品牌,通过“三个必须有”、“阳光执法卡”、“调查问卷”、“联动公约”和“一键举报”等平台服务,实现税务干部下户有计划、下户工作有监督、企业来访记录等税企交往全方位信息化监督。2023年需要继续提供运维服务,以保证系统能符合应用需求、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2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2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政府后勤机关食堂聘请服务团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5-04-23
- 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山高新区职工餐厅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 湘东区线下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第五批)“一喷多促”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2025年胆胰外科耗材入围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2025-04-23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2025年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耗材入围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2025-04-23
- 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飞利浦ingenia3.0TMR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3
- 南昌航空大学2025年度民航学院CBT模拟飞行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23
- 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购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23
- 江西省于都县林业局林草湿荒普查项目的电子化不见面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 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第五批)“一喷多促”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